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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石化贮运部“5.10”闪爆着火事故原因分析

  2011年5月10日,广州石化贮运部发生一起闪爆事故,造成现场7人受伤,其中1人死亡,3人重伤,3人轻伤。

  事故经过概况:

  2011年5月10日13时10分左右,广州石化贮运部2#罐区操作人员发现G203罐(5000立方米,内浮顶罐)防火堤内可燃气体报警器报警,有可燃气体从油罐顶部气窗、通风管等处溢出。13时15分左右,现场发生闪爆,G203罐顶部气窗、通风管处起火。13时25分将火扑灭。闪爆造成在2#罐区防火堤外下风向路边休息、等待施工的深圳建安公司4名员工,以及路过的华穗工程公司(改制单位)3名员工不同程度烧伤。其中深圳建安公司1名员工经抢救无效于5月11日死亡,2人重伤,1人轻伤;华穗工程公司1人重伤,2人轻伤。

  事故原因分析:

  这是一起典型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的责任事故。

  事故直接原因:

  进入G203罐的粗汽油中含有大量液态烃组分。由于持续时间长,粗汽油中含有的液态烃等轻组分从罐顶通气管、透气窗溢出并扩散,遇位于下风向防火堤外施工板房内的非防爆电器而引发闪燃。

  事故间接原因:

  一是仓促开车,开车方案、应急预案不完善。1#催化裂化按计划检修2个月,进行多产丙烯的MIP-CGP改造。检修过程中因主要设备不能如期到货、临时设计修改多等原因造成开工推迟。反应系统喷油后,由于吸收稳定系统运行不正常,液态烃组分无法分出,导致含有大量液态烃组分的粗汽油进入常压储罐。

  装置改造后粗汽油至吸收塔管线与不合格汽油外送管线之间缺少隔断阀,存在吸收塔内气体倒串至污油罐的隐患。企业对设计存在的缺陷没有采取相应措施,流程检查不到位,5月9日当粗汽油调节阀失灵、改副线阀控制时,吸收塔气体倒串至污油罐G304,造成罐顶部多处撕裂、底部翘起。

  二是没有认真吸取教训。污油罐G304损坏后,相关部门、单位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没有深入查找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进而发生了更大事故。

  三是现场管理存在漏洞。在装置已经开车、储罐正在进油,特别是粗汽油中含有大量液态烃等轻组分情况下,没有及时停止现场施工,没有采取区域警戒、隔离等防护措施,仍然安排在临近罐区进行施工,导致多人受到意外伤害。

更多资料请点击:事故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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