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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跃进坑煤矿一氧化碳中毒事故案例分析

一、概况
  跃进坑煤矿,位于五台县天和乡铜炉村境内,距五台县城25公里,距忻阜公路约4公里,为天和乡乡办煤矿。该矿井田面积0.0534平方公里,地质储量33万吨,批准开采煤层为9#、10#,9#煤层平均厚度5.55米,10#煤层平均厚度2.62米,自燃发火期3——6个月,属低瓦斯矿井。
  该矿于1988年5月投产,“四证”齐全,设计生产能力3万吨/年。开拓方式为平峒开拓,主井长200米,风井长220米。2001年10月中旬安装一台旧主扇,采用抽出式通风。井下现有两个掘进头,自11月20日停工后,回风巷冒落50米。供电电源从铜炉村生活用变压器引接。运输为畜力运输。

  二、事故经过
  2001年11月20日,五台县委、县政府召开有关部门、产煤乡镇和15个矿井负责人参加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和乡镇煤矿复产验收促进会”。会后,跃进坑煤矿矿长杨秀芳感到本矿与验收标准差距过大,无法投入资金进行整改,决定放弃该矿。11月27日9点,矿长杨秀芳让其哥哥杨计顺安排技术员张富章带领四名工人下井拆卸电缆等设施。白玉良、张保清走在前面,张富章、刘宪平紧跟,刘三在最后,先后向井下走去。工人们边走边从巷道边的支柱上往下解电缆,走到距井口200米处位置时,人们闻见有焦油味,同时感到发闷、呼吸困难。这是刘三看到前面张富章、白玉良、张保清三人倒在地上,就赶快与刘宪平往外走,两人走了70米就身体发软走不动了。刘三体力较好,开始向井口爬,一直坚持爬出井口呼救,正在坑口的两位村民听到后马上跑到高处大声呼救,闻讯赶来的杨计顺等五人又盲目地下井去救人,也因呼吸困难无法出来。10点30分,分管工业的卢斌卿副县长正带领煤矿安全督查组到该矿督查,发现事故后,立即组织抢险救灾。至13时30分,井下人员全部抢救出坑。张保清、白玉良在送达茹村医院时已死亡,刘宪平也于当天19时经抢救无效死亡。其余七名伤员经抢救脱险。经法医鉴定,三名死者均系CO中毒死亡。

  三、事故原因
  1.在主扇不能运转,自11月20日停工后,回风巷道垮落造成通风不畅,有害气体特别是CO严重超标,矿长在未检测瓦斯等有害气体的情况下,违章指挥工人下仆拆卸电缆,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该矿安全机构不健全,安全制度不完善,现场管理混乱。该矿既无专职瓦检员,又无瓦斯检测仪器,长期不检测瓦斯等有害气体;职工素质低,未经正规安全技术培训,安全意识淡薄,自保互保能力差,是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3.天和乡政府对煤矿的安全工作流于形式,特别是对乡办跃进坑煤矿疏于管理,重视不够,致使该矿存在的重大通风隐患和长期的现场管理混乱问题不能得到及时解决,是造成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4.有关部门在煤矿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中,对煤矿停产后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估计不足,采取的针对性措施少;煤炭主管部门对煤矿的日常管理工作不严、不细,也是这起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四、防范措施
  1.各类煤矿确实要把“一通三防”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停产不能停风,保证井下有足够的新鲜风量;配足安全员、瓦斯员及通风安全检测仪器仪表,建立健全瓦斯管理制度;加强巷道支护,确保风流畅通;及时封闭废弃巷道及古空。
  2.煤矿要建立健全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和各种规章制度,完善安全通风管理机构,加强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提高职工的自保、互保意识,杜绝干部违章指挥,职工违章作业。
  3.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力口强煤矿的安全管理。
  4.加大矿井的安全资金投入,提高乡镇煤矿的装备和管理水平,提高矿井的抗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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