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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钳选用不合理 钢梁坠落1人亡

  2006年7月21日23时,安阳钢铁集团公司建筑安装公司金属结构分公司铆工二班承担厂房吊车梁制作任务,2006年7月21日,班长郭××将班组人员分为白班和中班加工钢梁(长18米、高1.55米、重8.7吨)。白班配备起重工2人,进行切割钢板和组对钢梁,中班由赵××(男,29岁,电焊工)带班和另3名焊工焊接。中班17:00时接班后,赵××带领工友轮流焊接,至22时50分,为方便焊接和加快进度,赵××和工友康××用一对“竖吊钢板起重钳”(河北巨力生产,额定载荷3吨)将钢梁翻转90度至立放位置,准备焊接上面焊缝,因放置不平稳,赵、康2人将吊钳移至钢梁上翼板两侧,准备将钢梁吊起向北平移。此时赵××站在钢梁东端指挥起吊。因吊点位置偏东,起钩后钢梁东端先离地,起至600—700mm时,东侧吊钳突然飞离钢梁,钢梁坠落并向东移动,几乎同时西侧吊钳撕裂脱离,钢梁坠地,赵××被钢梁东端砸伤双大腿及骨盆。现场工友将钢梁东头吊起救出赵××,23时10分,由急救车送至安钢职工总医院,经抢救无效于22日2时50分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

  1、吊钳选用不合理,吊点位置不当,起吊过程中吊钳损坏,钢梁坠落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主要原因。

  2、受害者本人指挥天车站位不当,未离开钢梁起重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3、劳动组织不合理,吊具使用及现场定置管理不规范是事故发生的管理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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