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颜色

曹县运输总公司客运公司“8.22”氧气瓶爆炸事故

一、事故情况:

2007822早晨750分左右,在曹县城区磐石路93号发生一起氧气瓶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60万元。曹县运输总公司客运公司梁守柱、沈炳兰用摩托三轮运送10瓶氧气到曹县城区磐石路93号李洪义处,在卸车过程中,由于操作不慎,发生氧气瓶撞击地面,引起爆炸,造成上述三人死亡。

二、事故责任:

由于氧气瓶内混入了油分,油分挥发与氧气形成的油气混合物达到爆炸极限,在卸车过程中瓶体坠地撞击,诱发油气混合物爆炸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梁守柱未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培训,不具备经营氧气和乙炔气体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不遵守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违反操作规程也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感动 同情 无聊 愤怒 搞笑 难过 高兴 路过

责任编辑 :老芋头 (易 安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不 能 转 载 ! )

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