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颜色

山东德齐龙化工集团有限公司“7.11”爆炸事故

一、事故经过及情况说明:

20077112350分,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德齐龙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一分厂16万吨/年氨醇、25万吨/年尿素改扩建项目试车过程中发生爆炸事故,造成9人死亡、1人受伤。

德齐龙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系原地方国有的平原县化肥厂改制后成立的民营股份制企业。该公司现有总资产约20亿元,职工约2800人,有2个生产分厂。主要产品年生产能力为:合成氨75万吨,尿素100万吨,甲醇30万吨,碳酸氢铵24万吨,三聚氰胺3万吨。

事故发生在一分厂16万吨/年氨醇改扩建生产线试车过程中,该生产线由造气、脱硫、脱碳、净化、压缩、合成等工艺单元组成,发生爆炸的是压缩工序2号压缩机七段出口管线。该公司一分厂16万吨/年氨醇、25万吨/年尿素生产线,于20076月开始单机试车,75单机调试完毕,由企业内部组织项目验收。

7102号压缩机单机调试、空气试压(试压至18MPa)、二氧化碳置换完毕。7111530分,开始正式投料试车,先开2号压缩机组,引入工艺气体(N2H2混合气体),逐级向2号压缩机七段(工作压力24MPa)送气试车。2350分,2号压缩机七段出口管线突然发生爆炸,气体泄漏引发大火,造成8人当场死亡,一人因大面积烧伤抢救无效于14日凌晨010分死亡,一人轻伤。事故还造成部分厂房顶棚坍塌和仪表盘烧毁。

经调查,事故发生时先后发生两次爆炸。经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和分析,一处爆炸点是在2号压缩机七段出口油水分离器之后、第一角阀前1处的管线,另一处爆炸点是在2号压缩机七段出口两个角阀之间的管线(第一角阀处于关闭状态,第二角阀处于开启状态)。

二、事故原因:

2号压缩机七段出口管线强度不够、焊接质量差、管线使用前没有试压等严重问题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企业严重忽视安全生产、内部管理混乱、建设项目未批先建和不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建设工程管理混乱等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企业抵触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对德州市和平原县安监局下达的停止建设、整改隐患等指令置之不理,也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感动 同情 无聊 愤怒 搞笑 难过 高兴 路过

责任编辑 :老芋头 (易 安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不 能 转 载 ! )

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