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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鸡西发生恶性酒后驾车交通事故

  据报道,2009年8月5日,黑龙江省鸡西市发生一起恶性酒后驾车事故,一醉驾男子连撞26人,造成2人死亡,7人住院治疗,3人留院观察的恶性后果。

  8月5日18时左右,家住鸡西市鸡冠区的司机张某某酒后驾驶牌照为黑G9XXX的路虎越野车,行驶至鸡冠区跃进街跃进桥桥头时,轧伤一行人右脚,并于伤人及其家属发生争执,导致大量群众围观。再此过程中,张某某向后倒车,又撞到了车后一名围观群众,随后车辆又向前驶处十米左右,撞上围观群众多人,当场导致1人死亡,多人受伤。据目击者证实,当时驾驶员满身酒气,路虎越野车再次启动后,撞飞路边的小吃摊,并撞到许多人,造成当时现场群众情绪十分激动,很多群众用棍棒围打司机,警察及时赶到维持秩序,并把肇事司机带回接受调查。

  案例分析: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恶性的交通肇事案件不仅仅是法律范畴的刑事案件,而极易引发周围群情气愤,从而可能构成对社会和谐的破坏,所以必须要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而这时可能犯罪嫌疑人所犯的罪就由普通得交通肇事罪转化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刑法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它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以这起案件为例,当群众看到肇事司机为了逃跑,居然驾驶庞大的越野车冲向围观群众的时候,我相信任何一个在场的群众都会气愤填膺,由于警察处理的及时,才避免了更大规模的群众性事件。这件事再次提醒大家,酒后驾车如此轻而易举地使我们变成违法犯罪分子,并让我们的生命处于如此脆弱与危险的境地。所以必须要严厉打击那些极少数拿生命当儿戏,以酒为伴的司机,从而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和利益。

  易安网为方便大家查找案例汲取教训,陆续录入了一些事故案例。有咨询交通安全方面问题的用户,可登陆易安网论坛交通安全,参加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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