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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供电局5.1配网人身触电重伤事故通报

2004年5月1日下午16时40分左右,毕节供电局配电管理所配电抢修人员,在抢修和更换毕节市中华北路10kV 4号公变过程中,在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违章作业,抢修人员张××(计划外用工,95年5月进毕节局。初中文化程度,线路安装维修工。)在调整更换后的变压器高压令克灭弧罩时,遭10kV高压电击,从六米多高的变台上坠落,头部和内脏多处受伤,造成一起人身重伤事故。现张××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这是一起严重的因违章作业造成的人身重伤事故。事故暴露出基层供电局配电作业安全管理混乱、合同工安全管理不到位、现场安全措施严重缺乏、有关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
自今年初开始,针对近几年来人身安全事故一直未能杜绝的现状,公司在系统内开展了人身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旨在切实落实各项现场安全措施和加强现场安全管理,防止人身事故的发生,切实扭转人身安全的被动局面。但目前的情况是,一些单位的人身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流于形式,活动仅仅限于文件传达、走过场,没有认真去研究、去做。
毕节供电局“5.1”人身重伤事故的发生,说明我们的一些基层单位对人身安全问题的认识还停留在很低的水平上,连最起码的安全措施和安全管理都谈不上,可见问题之严重。“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各单位应以此为戒,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切实从安全措施和和安全管理上,把人身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在人身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中彻底反思,并付诸行动。
现将“5.1”人重伤事故通报如下。
一、事故经过:
2004年5月1日中午12点左右,毕节供电局配电管理所值班室接用户电话,反映专区小横街无电。值班人员张××(计划外用工)、肖××(计划外用工)等到现场查为中华北路10kV 4号公变B相冒烟,经现场处理已无法运行。张××随即将该情况汇报配电管理所副所长黄××。黄××赶到现场,对变压器进行检查后确认必须进行更换,并立即汇报配电管理所所长陈××,然后联系物资科和车队安排更换用变压器和吊车。
下午14时左右,配电管理所所长陈××联系好吊车和变压器后,因配电管理所检修班无人(“五.一”节放假),于是就安排值班室当值值班员张×、肖×和吕×(计划外用工)承担更换变压器的工作。
14时30分,配电管理所所长陈××、副所长黄××、值班员张××、肖××和吕××到达中华北路10kV 4号公变抢修现场,准备好变压器和吊车。张××与调度联系后,拉开T接在关东线上的该变压器分支令克(该分支令克根本起不到断电的作用。原因是:该分支线从10kV关东线直接搭接,分支令克已短接。01年城网工程验收后,有关部门未按消缺要求,将该分支令克拆除。),在未验电、挂三相短路接地线的情况下,张××、肖××爬上变台开始更换变压器的工作,工作临近结束时,配电管理所所长陈××、副所长黄××随吊车一起离开了抢修现场。
16时30分左右,张××发现更换后的变压器高压令克B相灭弧罩在吊车起重过程中被打斜,便爬上变台进行校正,当张××的手刚接触到灭弧罩时,发生高压电击,张××当即从六米多高变台坠下。现场工作人员立即将张××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并向配电管理所领导汇报了情况。经医院诊断,张××内脏多处受伤,头部摔伤,右手被电击伤,左右脚底都有放电击伤痕迹,已造成重伤。
二、事故暴露出的问题:
1、配网现场作业严重违反“安规”,安全措施严重不到位。
2、工作现场安全管理混乱,合同工现场工作无人监护,放任自流。
3、城网施工遗留缺陷长期没能消除,埋下事故隐患。
4、配电管理所有关领导违章管理和违章指挥。
5、合同工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必要的安全技能,盲目蛮干。
三、防范措施
1、事故单位要严格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举一反三,在本单位认真开展人身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对配网的现场安全作业进行全面的整治。
2、公司系统各单位立即对各部门(车间、分局)的合同工(计划外用工)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为:合同工人员分布情况、上岗作业资格情况、安全培训情况、作业过程监护情况等。
3、进一步加强配网作业安全措施标准化管理。要求各单位对有关配网运行、维护、检修和应急抢修工作的安全措施的 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进行一次检查。
4、请各单位将检查情况于6月10日前报省公司安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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