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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通化矿务局道清煤矿综合经营公司东山二号井“7.1”塌方溃水事故


2001年7月1日上午9时30分,吉林省通化矿务局道清煤矿综合经营公司东山二号井发生冒顶事故(同时伴有出水),后又在抢救时发生塌方溃水,使事故扩大,总共造成21人遇难。

一.事故经过与概况

1)矿井概况:该井原为通化矿务局道清煤矿南平硐井,于1989年12月报废,后经复核地质储量,由道清煤矿综合经营公司组织复采,矿井设计能力3万吨/年,至事故发生时一直进行生产。

2)事故经过:该井于今年6月25日在副井斜井(与地平线夹角为28度)巷道+420水平处发生冒顶并伴有出水,将巷道堵塞。在进行清理时,因从上方向下工作难度大,所以从+350水平进入,由下方向上作业。

7月1日上午9时30分,清理作业面又发生冒顶并伴有出水,将正在作业的5名工人埋住,另有3人逃离上井,报告事故。居住在附近的矿工闻讯赶来,自发下井抢救,仍由+350进入,由下方向上清理推进。在抢救中发生堆积物伴随积水溃决,将13名抢救人员埋住。

道清煤矿在10时左右接到事故报告,由生产副矿长和总工程师带领救护队员赶到现场。因听井上人员汇报是发生冒顶,且被埋人员仍有呼喊,故生产副矿长和总工立即带领4名救护队员下井探查,探查路线仍由+350进入,从下方向上接近塌方地点。在他们行进中,塌方地点再次发生溃水,生产副矿长和总工及一名救护队员逃生,3名救护队员被泥石流淹没。

二.事故原因和责任

因现仍处于事故抢救和安抚善后阶段,事故原因调查工作尚未展开,事故原因和责任认定须待吉林省调查组作出结论。现仅就现场了解的有限情况进行分析,谨供参考:

1、该井没有按照国办《紧急通知》要求停产关闭,并且道清煤矿综合经营公司和白山市社会保险公司在此期间,联系、协商、办理该井租赁经营事宜。

2、该井在历史上经过开采、报废、复采等多次变动,造成地质情况变化复杂。而东山二号井管理混乱,地质资料掌握不全,情况不明,没有掌握采空区、报废巷道及存水情况,形成冒险作业。

3、对6月25日冒顶并伴有出水的情况认识不清,特别是对出水现象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没有按照规程采取探水措施;并且急于恢复生产,在情况不清的情况下清理塌方,形成冒险作业。7月1日9时30分发生冒顶并伴有出水事故后,急于抢救,仍没有采取探水措施。

4、违规盲目抢救事故,造成事故扩大。7月1日9时30分发生冒顶并伴有出水事故后,闻讯赶来的矿工急于救人,在没有判明情况,没有得力指挥的情况下实行下井抢救,致使在发生塌方溃水时造成更多人员遇难。此后到达现场的道清煤矿领导和矿山救护队,误听不正确情况,只认为是冒顶事故,没有考虑水患,探查过程中又遇到溃水,再次扩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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