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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建阳化工总厂雷击火灾事故案例

  2000年7月2日20时,建阳市化工总厂发生特大火灾,烧毁合成樟脑车间(面积2330平方米),烧毁车间内的工艺管道和冷凝器包装机等大量生产设备及66吨樟脑,未造成职员伤亡,直接财产损失260万元。

  一、起火单位基本情况

  建阳市化工总厂建于1958年,位于建阳市民主南路88号,占地面积27881平方米,属建阳市经委系统下属林产化工企业,主要以生产樟脑和松脂为主,生产原料有松节油、冰醋酸、二甲苯、碱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厂区内合成樟脑车间建筑为框架结构,其余厂房均为砖混结构,建厂初期四周为空地,后因城市建设,造成厂区被居民住宅包围。该厂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厂内无消防给水管网和室外消火栓。有相应的安全治理机构和规章制度。

  二、起火经过及火灾原因

  2001年7月2日晚,该厂上空雷叫电闪,20时5分,在火灾现场四周有5人目睹一条高约40厘米、宽70厘米左右的带状闪电,击中了合成樟脑车间第三樟脑升华室,伴随强烈的爆炸声,第三樟脑升华室燃起熊熊大火。现场勘察取证,在第三樟脑升华室北面水泥屋顶有二块宽各10厘米,长分别为13厘米和15厘米的呈三角形拱起的水泥块,拱起高度为6厘米;同时发现其屋正北面由东至西1至1.7米处有三处不规则白点,经取样分析认定,系瞬间高温氧化造成。鉴于上述情况,认定这起火灾是由雷击化工总厂第三樟脑升华室引起的。

  三、事故主要教训

  1、该厂建厂时间早,存在诸多历史遗留题目。一是厂区布局不合理,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二是厂区与城市居民区相距过近,近年来民房逐步向厂区靠近,其中与东侧七个松节油立式罐、总储量可存700吨的储罐区相距不到15米,另新建一栋6层的水南村办公楼。生产区西南两侧的围墙外也新建了民房。三是防火间距不足。主要是厂房与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厂房与乙类储罐的防火间距、厂房与办公楼的防火间距等,未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设置。

  2、消防水源缺乏。厂区内没有室外消火栓,可供消防用水的水池仅为一个与绿化适用储量为30吨的小水池,满足不了消防给水的要求。厂区消防通道不畅通,厂区车道属袋形车道,未按环状设置,消防车无法到达厂内纵深扑救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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