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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某化工集团乙烯泄漏事故原因和教训

  2004年6月11日22时左右,辽宁某化工集团仓储中心原料车间在卸汽车槽车的乙烯原料中,发生乙烯泄漏,事故虽未造成重大损失,但事故性质极其恶劣,造成很大影响,后果不堪设想。

  一、 事故经过

  6月11日22时原料车间在卸汽车槽车的乙烯中,当原料快卸完时,法兰接口处发生乙烯泄漏造成剩余的500kg乙烯原料跑出。由于处理比较及时,未造成火灾爆炸事故。

  二、 事故原因

  乙烯属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爆炸下限2.7%,上限36.0%,最小点火能0.096mJ。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压缩气体,应储存于阴凉、通风仓间内,温度不宜超过30℃,防止阳光直射,人吸入后可引起头昏、全身不适等症状。

  此次泄漏正值夏季,所幸在夜间,未引起燃烧爆炸,但这次卸车过程中(以往也是如此)本应用8根螺栓连接法兰,但是由于操作人员麻痹,协调不利,操作人员只用2根螺栓连接法兰(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其中1根断裂造成泄漏,罐车本身紧急切断阀又不好用,致使事故发生。

  经全面调查分析,认定此次事故原因如下:

  1. 严重违章操作。个别干部职工安全意识淡薄,麻痹大意,违章操作,只用2根螺栓连接法兰是引发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2. 车间领导、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检查不细,管理不善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

  3. 紧急切断阀不起作用是事故发生的又一原因。

  三、 汲取教训

  1. 首先要加强安全培训,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真正做到安全第一,以防为上。

  2. 加强管理,一丝不苟,接章办事,严格执行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

  3. 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不能照本宣科,只有扎扎实实,从观念上彻底将“要我安全”转变为“我要安全”,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安全管理。

  4. 应加强设备管理,特别是安全附件要经常维护保养,使其完好。

更多资料请点击:事故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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