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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责任书签订后要有严举措

作者[孙锡云] 发表于[2017-6-6 11:12:00]

【原创】责任书签订后要有严举措

浙江省德清县与233家消防重点单位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这无疑是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重要措施。但是,要从根本上杜绝火灾事故,责任书不能一签了之,还要有更严厉的措施,才能确保消防安全。

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强化政府的监管责任和企业消防主体责任,促进企业树立红线”“底线意识,督促企业尽职履责,及时消除消防隐患,推动企业隐患整改、政策制度落实和消防工作开展。签订责任书有利于消防工作落实,起到监督、警示、鞭策、督促的作用。

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要避免流于形式、走过场,不能签完后就万事大吉,束之高阁,没有下文;企业单位不按照责任书上的内容履行主体责任,没有抓好落实;监管部门也没有履行监管责任,没有及时跟上检查、督促,把责任书放在一边,使责任书成为签在纸上、挂在嘴上的一纸空文,成了一件可有可无的“装饰品”,无人执行,无人落实,无人监督,如此失去了责任书签订的真正意义。

《消防安全责任书》签订后要有严举措跟上。责任书签订后,企业要根据责任书上的内容和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逐项逐条地抓好落实;监管部门也不能放任不管,而要有更严厉的措施跟上,可采取巡查、督导、定期考核等方式,检查企业对责任书的执行落实情况,督促企业对责任书上的内容进行落实,防止对消防工作不重视、隐患整改不及时、消防工作不主动的单位,不仅要依法采取更加严厉的行政处罚措施,还要采取更加有力的行政手段,如:实施“黑名单”制度、挂牌督办等行政措施,促使企业消防主体责任的落实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安监局 孙锡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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