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esafety.cn/blog/wll/66030/index.html

【原创】建议尽快修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作者[孙锡云] 发表于[2017-4-4 23:38:00]

【原创】建议尽快修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自2007年发布实施,至今已实施近十年了,它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发挥积极作用,提供了强有力的依据。但是,随着新《安全生产法》和形势的变化,《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许多方面已不适应当前要求,亟待修改。

新《安全生产法》与旧《安全生产法》相比,增加了许多内容,其要求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特别是在事故调查方面,提出了新要求。如:事故调查原则由原来的“尊重科学,事实求是”改为“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同时,新《安全生产法》在事故调查、事故公布、事故措施整改等方面增加了许多内容,做了许多重大修改。以上变化要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也必须做出相应修改,以适应新《安全生产法》要求。

随着形势的变化和近几年的法律实践证明,《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有的内容也不适应形势的要求,需要做出修改,如:事故等级划分,2人死亡9人重伤的事故显然要比10人重伤的事故严重的多,但是,就事故等级来说,前者仅为一般事故,而后者则为重大事故。再如:29人死亡99人重伤的事故显然比100人重伤的事故严重的多,而从事故等级划分来说,前者为重大事故,后者为特别重大事故。从以上事例中可以看出事故等级划分有一定的不合理性,需要重新划分。

综合以上因素,为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适应新《安全生产法》的要求,适应新形势要求,本人建议修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安监局  孙锡云)

  • 圈子:注安之家 
  • 发表评论:
    载入中.......................

    Photo(相册)




    My Groups(群组)

    载入中.......................


    Good friend (好友)

    载入中.......................
    Powered by Obl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