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对上海“8?31”重大氨泄漏事故调查处理结果作出批复
国务院安委会对上海“8·31”重大氨泄漏事故调查处理结果作出批复
5名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 12名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
本报讯 上海“8·31”重大氨泄漏事故发生后,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力组织抢险救援,迅速组织展开事故调查,并形成了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记者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获悉,根据相关规定,国务院安委会对该重大事故进行挂牌督办。9月13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审核通过了“8·31”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并作出批复。同意上海市政府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处理结果,认定该起事故为重大责任事故;同意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5名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12名责任人分别依规依纪给予纪律处分。事故调查报告由上海市政府全文向社会公布。(本报记者)
上海“8·31”重大氨泄漏事故
回放
2013年8月31日,上海翁牌冷藏实业有限公司发生氨泄漏事故,造成15人死亡,7人重伤,18人轻伤。
原因
经调查认定,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作业人员严重违规采用热氨融霜方式,导致发生液锤现象,压力瞬间升高,致使存有严重焊接缺陷的单冻机回气集管管帽脱落,造成氨泄漏。
管理原因是:上海翁牌冷藏实业有限公司违规设计、施工和生产,主体建筑竣工验收后擅自改变功能布局,水融霜设备缺失,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岗位安全培训缺失、特种作业人员未取证上岗等。宝山区政府、宝山城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区质量技监局、区安全监管局、区规土局以及区公安消防支队履职不力。
追责
根据调查事实和有关法纪规定,对上海翁牌冷藏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翁文斌、安全经理缪柏强、技术工程师孙晋快等5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予宝山城市工业园区规土所所长助理袁兴虎降级处分,宝山区规土局副局长王忠民记过处分,宝山区质量技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科长段海东降级处分,宝山区质量技监局局长孙晓峰记过处分、副局长陈岸记大过处分,宝山区安全监管局局长周健德警告处分、副局长赵建华记过处分,宝山区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叶永飞记大过处分,宝山城市工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徐正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宝山城市工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徐林彬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宝山城市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副主任顾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宝山区副区长秦文波记大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