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三违”就是一个“口号”,对安全生产来说没有任何意义;反而,弄巧成拙,降低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损于安全生产技术含量,蔑视国家的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
咋一听,“三违”这个概念很大,大于整个安全生产,感觉抓住了“三违”,就是抓住了安全生产的“命根子”。实际上“三违”从那里来,到那里去,谁也说不清楚。我们天天在喊“三违”,天天在喊大“三违”,打来打去,还是打在“一违”上,打在“老百姓”身上,打在员工的“违章操作”上。
“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这个“三违”,懂脑子一想就是从“文化大革命”时期创造而来,因为没有标准,没有司法解释,就是领导通过某个事故案例“拍脑袋”拍出来的。
违章指挥:我们身边“领导干部”遍地都是“违章指挥”,比如:“胁迫”员工加班加点工作,克扣员工的劳保用品和费用;从不过问员工安全教育,如何教育,教育经费从何而来;从来不参加安全例会,也从来不进行安全讲话,从而没有过问过单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知道《安全生产法》说些什么?随意变更工艺规程,擅自拆卸自动化设备,安全警示标牌等等。这些领导往往还能对安全生产“指手画脚”,考核这考核那。而在企业“三违”档案中,找不到“违章指挥”实例,也无习惯性“违章指挥”行为案例。也正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安全生产案例。可想而知,我们的反“三违”又有什么意义呢?说白了,就是“吓唬”老百姓。
违反劳动纪律:现在的领导干部几乎就不深入基层参加劳动,不劳动谈什么劳动纪律呢?只有劳动的员工才需要劳动的纪律,这个纪律本意可不是说的“双休日”、节假日、年休假,不是说的疲劳作业,而是迟到、早退,睡岗、醉岗,不听指挥,扰乱生产经营秩序,阻碍安全生产等等,还是对劳动者而言,对一线员工而言,这些也无可非议,关键是我们总是一面之词,走极端,走过场,容易造成执法者“两面三刀”。
有人说:违章不一定出事(故),出事(故)必是违章。这是没有标准的标准,在我们的企业里有大约50%的事故是无章可寻的,比如我们的所说的“消除七害”(碰磕、划伤、拉毛、锈蚀、脏、松、漏)等等所触及到的事故;我们在用安全的“大概念”,在“欲盖弥彰”,在掩盖我们安全生产中“两张皮”的同时,在掩盖我们安全生产的“无能”,掩盖我们的“讳疾忌医”。
洛阳安环师:http://www.esafety.cn/blog/wll/34024/index.html
2013-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