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通过定期对社会责任表现管理体系进行评审,以确保体系的持续适用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并对政策、目标以及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的其他要素加以修正,从而取得更好的社会责任表现。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的管理评审。
3 职责
总经理作为评审会议主持人,负责任命管理评审委员会成员,定期主持评审会议,并做出规定。
劳资统计部负责组织准备所需资料,负责整改措施跟踪检查的组织和报告工作。
4 程序
4.1 评审时机
公司确认每年12月份召开一次管理评审会议,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应考虑追加管理评审。
a.在第三方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前一、二个月;
b.公司的经营政策、经营策略、组织结构、产品结构发生重大调整时;
c.社会责任因素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发生重大变化时;
d.利益相关者有合理的要求时;
e.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
f.公司发生重大社会责任事故时。
4.2 评审内容
a.法律法规要求的变化;
b.利益相关者期望和要求的变化;
c.公司的产品或活动的变化。
4.3 评审信息的收集,评审计划的编制及通知
4.4 评审参加人员
总经理、管代、各部门负责人、安委会委员、劳资统计部成员,必要时也可邀请员工代表参加。
4.5 评审实施
4.6 评审后的结果应包括的内容
4.7 评审后由劳资统计部做好会议记录,根据会议记录和总经理决定,编写管理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经管代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才能发放实施。
4.8 评审结果的检查、追踪
5 记录
《会议签到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