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故事:污水管里的“杀手”
在污水管里,怎么还会藏有“杀手”呢?
事情是这样的,2010年9月17日,广州市白云区华南北路过铁路段工程WAI检查井,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一起事故,造成3人死亡,4人重伤。难道污水管还有“杀手”不成?通过现场勘察和事故分析,原来是施工人员作业时,吸入较高浓度硫化氢有毒辣气体混合气体导致窒息死亡。这样的事故,并非广州市有,其他地方也有发生。难道有害气体防不胜防吗?不是的。
这条污水管道里面有人施工,井坑面积10平米左右,有10米多深。
这天,有2名工人戴上面罩口罩(一种过滤式防毒口罩和面具),便沿着梯子下到该工程一号井井内,对钢管涂刷防腐漆。刚开始下去时,有短暂的呼应,随后失去联系。上面的人感到事情不妙,纷纷下井救人,结果发生了这起急性中毒事故。
到底谁是这场事故的真正杀手呢?有人说,是污水管里的有毒气体。持这种说法的,可能占绝大多数。但只要冷静地分析一下,答案就可能更改了。
先说这两个施工人员,以为井坑安全无恙,戴着防毒口罩匆忙下井作业了。因为这条污水管道施工几个月了,怕是以前都是这样干的,只是侥幸没死人。这次就出事了。
事出有因,都是违章作业惹所致。按规定,事先检查作业场所是否积聚有毒气体,方能下井坑作业。他俩匆忙下去了,是不是有点太鲁莽了,这好比不会游泳的,竟然跳进一个深潭内。那不等于找死吗?他们又犯了经验主义错误,因为以前就这样施工,没出过事,所以放大眼汤了,把安全置之脑后,作业地点,该检查而不检查,盲目下井作业。结果有害气体钻了空子,要了施工人员的命,谁之错?这是其一。深入污水管道作业,需戴防毒口罩,但这种口罩防毒气有限,一旦有毒气体超标,等于白戴,无济于事。这是其二。发现井下出事了,必须组织搭救。然而,救援人员违反安全规程。未采用有效的吊救系统和设备,造成事故损失扩大。这是其三。还有施工单位,未落实好建设工程安全责任,违法违规在积聚高浓度硫化氢有毒辣混合体的密闭空间实施作业,这是其四。
事故真相大白了,到底谁是杀手?是高浓度硫化氢吗?
可能还有些人执迷不悟,甚至抱着不是当理说。不是高浓度硫化氢。那是什么呀?一个问题,两个答案。事故的客体是高浓度硫化氢,而主体是违章作业的施工人员。这样一说,是不是该醒过腔了。唉!都是违章作业惹的祸。
人们或许要问,责任制哪去了?
早丢到脑后了,非但施工队违章作业,连工人都缺乏保护意识,受害的,还是我们工人。
这个故事讲完了,别左耳听,右耳冒,不管是领导,还是工人,都要扪心自问,为何不能坚持岗位责任制呢?是教育缺失,还是自律不够,反思吧!
类似这样的事故,哪年都有发生。应该说,有毒气体,不是罪魁祸首,是我们脑袋出了问题,一次违章作业的代价,夺去了4条鲜活的生命,血的教训呀,应牢牢汲取。
话又说回来,谁是杀手?答案:不言而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