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深化“安全生产年”和省市要求,为了确保完成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宜宾市安全监管局党政年初一开始就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讨论和研究,结合宜宾实际提出了2012年主要创新工作计划,全市安监系统同志决心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建设平安宜宾、和谐宜宾奋力工作。
宜宾安全监管局新一年安全生产创新工作主要思路和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落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实施科技兴安战略,推进安全监管创新,加强基础、基层建设,深化安全生产执法、隐患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推进安全生产法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管队伍“三项建设”,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及以上事故,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具体提出以下创新工作主要举措:
一是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在分析和总结2011年目标考核的基础上,继续将市委、市政府的主要工作部署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瓦斯抽采系统建设、安全高效矿井建设等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工作,全部进行量化分解,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中“责任目标”的形式,下达到相关区县并将煤矿事故总控指标和控制较大以上事故列入区县政府的年度考核内容。同时,对各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按不同的工作职责,对考核企业按行业划分分别制定量化的考核标准,年终根据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兑现奖惩。
二是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有奖举报办法。对我市2009年出台的《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重大生产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进行修订和完善。提高奖励标准,保护实名和匿名举报人,统一全市安全隐患举报电话12350,建立分级受理,层层查处的安全隐患治理机制,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三是召开现场会推广先进经验。拟上半年召开安全社区、企业“三同时”和安全文化建设现场会,道路交通设施完善现场会,煤矿安全工作现场会、危化品管理工作、职业健康监管等现场会,推广先进经验,落实工作责任,抓好基层基础工作。并创新市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制度。对每季一次的市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一是创新会议内容,根据我市不同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和特点,每次的市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确定一个主要议题,重点解决几个大的工作难题和安全隐患;二是在会议形式上创新,如市安委会全体成员会与安全生产现场会一并召开,以增强市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的针对性、实效性。
四是探索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和安全生产诚信名单制度。将发生过较大及以上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力,未严格实施安全生产“三同时”,建设施工单位所建工程出现重大安全隐患等问题的企业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将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建设达标,安全管理规范有效且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事故的企业列入安全生产诚信名单,在网站上向全社会公布。协调有关部门,对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企业在银行贷款、评优选先、招投标等方面进行限制或取消其招投标资格;对列入安全生产诚信名单的企业银行贷款、评优选先、招投标、养老保险等方面予以优先或优惠,对部分安全诚信企业进行表彰奖励,促使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诚信机制,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五是全面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大力推进新、改、扩建工程的“三同时”工作。全面推进水电、白酒、冶金、有色金属、机械等行业标准化建设达标工作。其中全市白酒行业生产企业力争全部通过达标,水电及其他行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要全部申报并通过达标,二级和三级企业全年要力争通过50%以上。全面推直新、改、扩建工程的“三同时”工作。从源头上防止新的安全隐患的产生。协调市发改委、市住建局等相关部门,研究“三同时”工作的前置机制,形成合力,推进“三同时”工作的落实。
六是全力推进“科技兴安”,切实加强煤矿安全工作。全面推进“科技兴安”,提升本质安全。积极推进各区县道路波型护栏建设,对每个区县下达10公里波型护栏建设任务。对当年区县道路波型护栏建设达到10公里以上的,由市安监局向省上争取给以一定的补助。对几个重点区县的波型护栏建设争取市政府资金支持。鼓励区县在交通繁忙路段下达1公里水泥路面改造为柏油路面,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全市确定20个左右重点监控煤矿,加强检查督促,限期整改隐患。在煤矿推行井口、井下建立视频监控系统,以制止和发现非法生产矿井建设行为。建立区县煤矿技术服务中心,以弥补煤矿行业、非煤矿山技术人员缺乏,力量不足的问题,全力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抓好六个重点:一是继续深化煤矿“5+1”工程建设,将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安全高效矿井(机械化)建设、水患治理等有机结合,夯实煤矿安全基础条件。二是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四川省小煤矿安全生产基本要求》精神,督促煤矿配齐“五长、五科、五队”,提高地方煤矿的企业组织化程度,消除一些地方煤矿“碎片式”的班组管理模式,开展兼职救护队员培训,提高煤矿的管理能力和应对灾变的能力。三是切实加强资源整合技改矿井管理,严打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促进宜宾煤矿可持续健康发展。四是始终围绕瓦斯和水患这两大影响宜宾煤矿安全大局问题的最大灾害的治理,强化技术措施和管理制度的现场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五是认真传达“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合肥现场会议”精神,超前宣贯、认真执行2012年3月1日生效的《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六是抓好救护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和实战能力。矿山救护队加强战备训练,坚持强化训练,抓好兼职救护队员培训和练兵比武,在工作中要加强班子团结,提高队伍素质和实战能力,确保队伍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救援有力。
七是规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行为。认真汲取“2009.9.15”危化品爆炸事故教训,在继续坚持和完善对危化品企业实行集中建设、集中管理、集中交易的基础上,切实抓好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涉及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和涉及15类危险工艺的化工企业,以及所有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都要在2012年底前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标准。严格行政许可审查工作。坚持以安全条件审查为有力抓手,严把准入关,不断提高生产、使用、经营、储存企业的软、硬条件和管理水平,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杜绝“先上车后买票”和“边建设、边补票”的现象。进一步强化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继续推进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建设。积极发现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典型,并适时和和培育组织监管部门和相关企业进行参观学习,提升全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八是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严格行政审批,提高准入门槛。积极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协调,建立完善非煤露天矿权设置合议机制,坚决不设置形成部分开采较困难的露天矿权,逐步整合关闭现有矿权中,实施台阶开采困难的矿权。在年初拟草《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按照国家、省市最新要求,对宜宾市非煤矿山企业行政审批增设相应要件,提高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现场核查合格条件。要求非煤矿山组织职工对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则制度进行学习;对新进的工人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培训、考核,达不到要求的不予上岗;加强应急救援工作,指导企业按照有关要求编制2012年度应急救援综合预案和专项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全面铺开非煤矿山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加强自然灾害多发汛期安全工作,开展尾矿库安全度汛专项检查防止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九是推进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认真抓好新修改的《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贯彻。进一步加强企业职业健康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同时加强区县安全监管局人员的业务培训。深入落实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继续推动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检测,作业人员体检、企业职业危害网上申报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台账的建立工作,加大隐患整治力度。积极培育和树立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的先进典型,使学有榜样,赶有先进。
十是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力度。组织区县、乡镇和市安委会主要及分管领导开展为期一周的安全管理知识专题培训。在《宜宾日报》开办“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安全宣传专栏。强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政务信息工作目标和措施,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政务信息工作任务。指导办好《宜宾安全生产》杂志和“宜宾安全网”。在2012年6月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中,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文艺汇演和安全演讲巡演,不断丰富宣传内容和形式,拓展宣传载体,形成浓厚的安全宣传氛围。认真组织开展企业(包括煤矿)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进一步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水平。
十一是以创建学习型机关、创先争优等活动为载体,加强安监队伍建设。一是按照新形势、新任务、新目标的要求,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安监队伍。以创建学习型机关、创先争优等活动为载体,不断提升个人素质和管理水平。一切以工作为第一要务,在工作中了解干部,在工作中考察干部,在工作中培养干部,要让敢干事,肯干事,能干事的人有想头,有奔头。完善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树立安监队伍“忠于职守、依法监管、廉洁勤政、奋发有为”的良好形象。二是依法监管,打造一支廉洁高效的安监“铁军”。运用法律手段,推进“打非治违”,要对违法生产行为和隐患突出的行业、企业,重拳出击、强化执法,以点带面、促进加强安监执法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廉洁高效的安监“铁军”。三是探索局机关各岗位廉政风险评估机制。以7月份第三个全省安监系统警示教育周活动契机,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到外地实地考察廉政教育基地,丰富廉政教育形式。
十二是完善全市重大危险源监控平台建设。在全市煤矿瓦斯监控平台已经联网运行的基础上,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水上交通、非煤矿山等重大危险源分批纳入全市重大危险源监控平台实施监控。首批拟将大型危化企业等重点企业的重大危险源纳入监控平台实施监控,下一步再逐步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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