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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

4月18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健康司副司长王建冬应邀来淄博市,就《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作专题宣讲辅导报告,听了后受益匪浅。

《意见》中强调,企业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意义重大。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就是要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将管理前移、处罚前置,是减少安全隐患、遏制安全事故的重要径。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切实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是预防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的关键,也是企业日常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工作。自去年以来,我们高青县安监局按照省市部署和要求,监督指导企业健全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督促企业自己对风险进行辨识,提出管控措施,搞好隐患排查和整改,切实提高企业自身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相信此举坚持推行下去,一定能够收到良好的效果。

    “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实行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有着防患于未然的重要意义,它会给所有企业提前戴上“紧箍”,会大大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试想,如果所有的管理部门都能把安全隐患当做事故处理,不再迁就一些不良企业的“坏毛病”,变事后处置为事前检查,减少那些走形式的检查,安全事故就有可能被遏制在萌芽状态;如果所有的企业都确立了“安全隐患等同于安全事故”的意识,其侥幸心理、蒙混心态就会大大减少,及早发现、及早处理,及早防范、及早完善,小隐患就可能不会酿成大事故,安全事故风险就可能大大降低。

通过不断努力,近年来我国的安全事故总数、伤亡人数逐年降低,但安全监管的漏洞仍然存在。其中不乏技术原因等客观因素,但同样存在主观因素的影响,如企业认识不到位、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及时、处罚不严厉、责任追究不严格等,尤其是缺乏“罚款罚得肉疼、问责问得心疼”的硬举措。

安全监管重在执法。我们安监部门及监管执法人员更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狠抓责任落实,堵塞安全漏洞。目前,在一些地方和监管部门,在安全监管上还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情况,对于没有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企业,即便是存在安全隐患,相关部门多数情况下也仅采取诸如整改、警告、数额不大的罚款之类的“柔性措施”,一般不会发出“雷霆之举”。“挠痒痒式”的处理,难以起到警示作用,可能导致一些隐患演变成事故,从而出现“年年罚款年年出事”的不良企业。

    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把隐患当做事故对待,必须动真格之举。对事故“零容忍”,就要对隐患“零容忍”。对安全工作如履薄冰,对细小隐患如临大敌,发现安全问题立即整改,不彻底解决不罢休。要持续加大隐患排查和打非治违工作力度,及时治理隐患,让非法违法企业无生存空间,让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无藏之地,提升安全保障能力。以负责任的精神、担责任的状态,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有效防止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让“生命重于泰山”“防患于未然”的响亮口号变成人民安宁祥和的生活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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