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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重视和依靠职工群众参与安全监督管理

10月31日11时33分左右,重庆市永川区金山沟煤矿井下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导致了33人死亡的特别重大人员伤亡,事故教训极其深刻。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重庆市永川区金山沟煤矿“10•31”瓦斯爆炸事故的通报》,该矿事故发生的原因是越界违法生产区域以掘代采工作面微风作业导致瓦斯积聚,违章放炮引起瓦斯爆炸。事故暴露出违法组织生产、采用落后淘汰的以掘代采采煤工艺违规生产、逃避安全监管、安全管理混乱、违规越界生产区域恢复生产没有验收等违法违规现象。

根据事故调查可知,该煤矿越界开采生产区域在2014年11月开始施工,非法开采区域从2015年2月到2016年4月停止生产。2016年5月,事发区域恢复生产,继续进行了违法越界开采。换言之,该煤矿在这么长的时间里,问题如此之多,就因为迟迟未出事,该矿负责人才敢于恢复生产,继续越界开采,直至此次事发。

为什么在这场惨烈的事故发生之前,该煤矿持续的违法违规行为没有暴露?严重隐患的萌芽未被排查?该矿管理人员“采取制造虚假图纸、虚假资料等手段,逃避检查”,以至于安全监管人员被忽悠被蒙蔽?或虽被发现为何未引起重视?上述种种疑问,究其原因之一,既有管理者的失职渎职,也有群众安全监督的积极性没有被调动起来,不注意依靠职工群众、发动职工群众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与举报。

当前,在有些地方、有些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中,将职工和群众丢在一边,本来是安全生产主动参与者的职工群众成为了被动参与者,安全生产的基础脆弱不堪甚至漏洞百出。这种现象无论在街道、乡镇、社区、基层,还是在危化、工矿、商贸等各类企业中,都或多或少地不同程度存在。

具体表现在:在有些单位或企业,职工群众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通道不畅,企业不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职工群众对自己应该享有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不知不解,无法履行自己的正当职责;有些单位或企业安全管理模式粗放,还在秉承人管人的落后思维,职工群众迫于生计、知识、工作机会、话语权等方面不足,面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不敢理直气壮的拒绝、发声和举报,成为安全管理上的弱势群体;还有些单位或企业未建立群众安全监督机制,召开的安全生产会议、组织的安全检查从未邀请职工群众参加,党和国家对安全生产的要求、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传达、不学习、不解读和不贯彻,职工群众沦为生产线上单纯的操作者和“闷嘴葫芦”,导致现场情况上面管理者不知,上级要求下面操作者不明。这些现象日积月累,成为潜在的事故“定时炸弹”。

虽然事故去过了几天,但是金山沟煤矿“10.31”煤矿瓦斯爆炸声还犹在耳边,33名矿工遇难,意味着33个家庭已经破裂,更多的家庭充满悲伤,带来的社会影响还在持续。事故发生之后,重庆市要求所有煤矿立即停产,全面排查安全隐患,但全面停产终究不是万全之策,让安全规章制度落地,让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真正得到落实,让敬畏意识在单位或企业负责人心里扎根,让监管发威,从围困中不断突围,预防事故不再重现,才是最重要的事。

在我国经济社会建设和安全生产中,广大职工群众工作始终处在第一线,既是直接的参与者也是主力军。坚持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组织发动广大职工群众参加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督,群策群力查找、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和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是防范各类事故、实现本质安全的重要途径。

我国《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赋予职工群众在劳动安全卫生工作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权利,特别是《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了从业人员享有安全生产知情权、建议权、批评权、检举权、控告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权、紧急撤离避险权等基本权利,同时规定了工会组织职工开展群众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和代表职工实施“群众监督”的权利。

实践证明,只有充分尊重职工群众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主体地位,支持职工群众依法参与企业安全管理、监督和检查的权利,才能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群众参与安全生产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有力贯彻落实到基层和现场,有效防止生产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发生,促进经济社会安全发展。

实现安全发展,还必须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重视发挥工会组织在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中的作用,支持工会组织依法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责,通过工会实施富有成效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构建依靠广大职工群防群治的安全管理监督体系,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同一天,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在这里面,“齐抓共管”就蕴含了职工群众参与安全监督、管理和检查的巨大力量。尽管金山沟煤矿是私人煤矿,不等于就可轻视群众安全工作。

相信职工群众、依靠职工群众,是企业做好安全工作的根本工作思路,是所有安全实践的抓手。当前,很多行业、企业处在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企业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排查安全生产隐患、推进安全生产管理等一系列安全管理措施的实施过程中,既要重视发挥专家和各级管理者的作用,依靠专家和管理者们各类安全专业知识的真知灼见;也要重视和依靠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参与、实践经验和监督管理。这是地方安全监管部门、生产单位和企业负责人、各级管理者必须重视解决的安全管理问题。

譬如,重视群众安全工作,确保群众安全工作运行通畅;加强群众安全监督组织建设,完善群众安全工作机制;注重疏通职工思想,切实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强化群监员培训,提升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素质;强化群众监督检查,增强群众安全工作实效;运用激励约束,强化工作执行力,等等,方法不一而足,但都殊途同归,目的是形成全员齐抓共管安全生产的合力。

总之,实现安全发展,必须尊重职工群众的主体地位,支持职工群众依法参与安全管理和监督的权利,并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落实到每名职工群众身上,使职工群众的监督、管理和检查作用在安全生产中得到充分体现和发挥,做到每个作业地点都有职工群众在现场监督安全生产,形成群策群力、群防群管,全员、全过程、全方位抓安全的格局。(杨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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