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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老虎来袭,员工的合法权益不能忽视

立秋已过8日,“秋老虎”威力不减,上周以来持续的闷热天气让高温津贴话题再次引发关注。现行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但记者近日探访发现,仍有不少高温作业人员并未领取到属于自己的高温津贴。(8月15日人民网)

烈日炎炎,酷暑难耐。今年夏季高温酷暑天气显得格外长,很多城市都发出高温橙色预警。有网友曾戏言说,现代都市人们靠的是空调在保命。话虽说得有点言辞过实,但这每天火烧云的日子实在让人受不了。

眼下虽已进入立秋季节,但这秋老虎威力不但没减,反而是更加凶猛。尽管是持续高温天气,这露天工作还得正常进行。建筑工地每天还是人声鼎沸,机器轰鸣;环卫工仍然还得顶烈日、冒酷暑,每天挥汗如雨地清扫马路;铁路巡检工每天面对高温炙烤,徒步走在铁轨上查隐患、保安全。

可以说,这些高温作业人员在保安全、保畅通、保工程的同时,从未考虑过在特殊工作环境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即便有这方面的想法,也不敢轻举妄动。通常情况下,都是企业管理者叫咋干就咋干,有委屈、有想法也只能在背后发发牢骚。

所以,尽管现行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有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但仍有不少高温作业人员并未领取到属于自己的高温津贴也就不足为怪了。

笔者认为,在高温酷暑的环境下工作,依靠员工自我维权还远远不够,还必须有企业工会组织参与、安全部门的监督和劳动监察监管部门的检查。其实,在有的企业还真不是高温费落实不落实的问题,更加严重的是,有些企业在高温高压的设备抢修抢险期间,让员工通宵达旦干在现场,吃在现场,其身体出现严重透支和脱水。即便这样,有的员工还不敢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由此看来,督促企业依法依规我们不能老是依靠记者明察暗访,也不能坐等员工来信来访,而是应该主动出击。尤其是工会组织和劳动监察监管等部门,要深入企业车间班组,深入员工中间,看看还有多少企业在违法违规用人,克扣员工防暑降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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