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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 发布时间:2007年04月18日
  • 作者: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 来源: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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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总结前四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成功经验,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按照安全监管总局领导的要求,认真研究策划了200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方案坚持"创新形式,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宣传"安全发展"指导原则为主线,紧紧围绕"安全发展,国泰民安"的主题,着眼于高起点、广覆盖、重实效、突出重点、持续深入的目标,策划系列活动。方案突出宣传"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十一五"安全生产的目标任务、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举措、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传播安全文化以及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科普知识等,更加贴近职工群众、深入基层。通过"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旨在增强全体社会成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法制观念,加快推进安全文化建设步伐,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在全社会唱响"安全发展",为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和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发挥积极的作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宣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的重要讲话,突出"安全发展"指导原则这条主线,以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宣教活动,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农村、面向职工、面向全社会,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着力强化各级干部和全体社会成员的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全民族的安全素质,为促进安全生产各项要素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落实,使"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入人心,推动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进一步好转提供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时间

  2006年6月1日至30日。

  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定在当月第二个星期日(6月11日)。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由各主办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新闻机构负责人组成,负责宏观指导、研究决定有关重大事项。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宣传教育中心,负责具体指导各地区、各部门、有关行业和中央管理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时,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月"全国性大型宣传教育活动。

  四、活动主题

  安全发展,国泰民安。

  五、活动形式

  分为全国性活动和区域性活动两部分:

  1.全国性活动主要包括宣传咨询日活动、安全生产咨询服务队下基层活动、安全生产万里行――"西南行"活动、"安全发展"高层论坛、"平安中国"--《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安全在我心中"巡回演讲活动、中国(青岛)安全发展年会暨第二届"安全·责任·文化·传播"论坛、"送安全文化到基层"暨"生命之歌"巡回演出活动、全国劳动安全防护知识竞赛,以及媒体的集中宣传活动等。由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组织实施,各地区、各单位密切配合。

  2.区域性活动包括各省(区、市)活动、各行业各单位活动、社区活动、学校活动、农村活动、地方媒体的宣传活动等。各地区、各行业、各单位要按照全国统一部署,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具有各自特点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给予指导并提出推荐活动方案。

  六、全国性活动内容

  (一)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

  200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定在6月11日(星期日),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围绕活动主题,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将会同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与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同组织北京市宣传咨询日活动。活动拟定在北京的基层单位(郊区、大型社区或企业现场)举行,以直接与职工群众和广大市民交流的方式进行,宣传党和国家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及所采取的一系列重大举措,宣传12项治本之策、8项重点工作、安全文化建设成果及"平安城市"、"平安社区"的建设情况等,使"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更加深入人心。

  (二)组织安全生产咨询服务队下基层活动

  为使安全生产月活动更加深入企业,深入基层,更有针对性、实效性,安全生产月期间,组委会办公室要求在全国组织安全生产咨询服务活动。由各级各行业、各部门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组织开展活动。服务队可由安全法规、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和安全文化方面的专家、学者以及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组成。在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的统一指导下,全国县及县以上地区、重点行业、中央管理企业都要组织安全生产月咨询服务队,深入到所属地区企业、厂矿、社区、学校、农村,将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和安全文化方面的咨询服务送到基层单位,直接面向企业、职工、群众、农民宣传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帮助企业查隐患、找漏洞、出实招,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上台阶。

  3月份全国安全生产月组委会办公室邀请安全监管总局有关司局、直属单位,企业代表、相关专家和部分省安监局相关负责人专门召开座谈会,就活动方案和实施计划进行了研究讨论、征询意见。4月中旬,组委会办公室将再次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进一步完善方案,计划四月下旬在全国统一部署。

  (三)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西南行"活动

  2006年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针对目前煤矿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道路及水上交通安全问题较为突出的情况,拟选择贵州、重庆、四川三省市,开展"西南行"。从6月1日开始,6月18日结束,在每省活动5~6天时间。

  "万里行"活动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在宣传报道、督查指导、传播安全文化方面的作用,以新闻采访、安全督查和巡回宣讲的形式开展活动。活动采取召集不同层次座谈会、汇报会和报告会、现场采访、分组活动、随机调查、明察暗访、专家服务等形式进行,深入基层,面向群众,发现典型,推广先进,鞭策落后,不断扩大活动的影响,进一步增强实效。

  (四)举办"安全发展"高层论坛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在全社会唱响"安全发展",推动安全文化建设,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将于6月安全生产月期间举办"安全发展"高层论坛活动。论坛主题为"唱响安全发展 建设和谐社会",主论坛将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在北京设"安全发展·安全文化"、"安全发展·安全法治"、"安全发展·安全科技"三个分论坛与主论坛同时举行。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有关人员,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及相关单位的有关人员,公安消防、交通运输及大型商贸企业等有关人员参加,同时将特邀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以及有关院校、科研单位的专家学者参加论坛。

  论坛将采取领导报告、专家讲座、现场对话、经验交流、成就和警示图片展、纪念邮票、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深入探讨"安全发展"的科学内涵,以及实现"安全发展"的有效途径。

  (五)举办"平安中国--《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

  为了使《安全生产法》及相关配套法规更加深入人心,强化全社会全体成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法制观念,营造浓厚的"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自2005年起,安全监督总局与中宣部、中央电视台联合开展了"平安中国--《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活动。

  目前,该活动已经分阶段在全国范围内展开,经过初赛、复赛等环节,拟于安全生产月期间在京举行决赛,决赛实况将在中央电视台播出。

  (六)组织"安全在我心中"巡回演讲

  安全监管总局与中华全国总工会共同举办"安全在我心中"演讲大赛,组织优胜者在安全生产月期间,配合"万里行"活动深入企业、工厂、社区、农村进行巡回演讲。以来自不同领域、题材,不同演讲者的切实体会和真实感情,来启发和引导广大听众,传播安全理念和安全文化。

  (七)举办中国(青岛)安全发展年会暨第二届"安全·责任·文化·传播"论坛

  为深化对科学发展观尤其是"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内涵的认识,进一步探讨安全文化建设有效模式,强化安全意识,传播安全理念,提高全民安全文化素质,在首届论坛成功举办的基础上,安全生产月期间,国家安监总局将与青岛市政府共同举办中国(青岛)安全发展年会暨第二届"安全·责任·文化·传播"论坛。届时邀请国家和部分省(区、市)有关部门领导同志、安全生产方面的专家、重点企业、新闻机构代表以及社会知名人士参加,围绕"安全发展,国泰民安"这一理念,就"落实十二项治本之策,实现安全发展"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安全文化建设"两个主题进行研讨和交流。

  (八)组织"送安全文化下基层"暨"生命之歌"巡回演出

  为了持续开展深受群众欢迎的"送安全文化到基层"活动和 "生命之歌"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全国安全生产月组委会拟与煤矿文工团(安全生产艺术团)等单位共同开展"送安全文化下基层"暨"生命之歌"巡回演出活动。应各地、各企业申请,在开展"送安全文化到基层"活动的同时,拟组织"生命之歌"到基层进行巡回演出。通过把安全知识读本、读物、音像制品、宣传画以及"生命之歌"等文艺节目等送到企业和社区群众中去的活动,唤起人们对生活的热爱、对生命的珍视,启发人们对"安全发展,国泰民安"的正确认识,进一步振兴安全文艺、弘扬安全文化,有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九)开展全国劳动安全防护知识竞赛

  为在广大从业人员特别是广大农民工中普及安全生产作业常识和劳动防护基本知识,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增强劳动防护能力,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和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主办了"全国劳动安全防护知识竞赛"活动。活动由《劳动保护》杂志社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承办,在2006年3月至11月期间组织开展"全国劳动安全防护知识竞赛"活动。此项活动纳入"安康杯"竞赛活动,将在安全生产月期间掀起高潮。

  为提高产品质量,促进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企业树立品牌意识,《劳动保护》杂志社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同时展开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在工矿企业使用情况的大调查,调查结果将以适当方式发布。

  (十)编播刊发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科普宣传公益广告

  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体,围绕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尤其要大张旗鼓地宣传"安全发展观",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成绩、先进经验和典型事例,增强全国人民对实现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的信心。组织各类媒体刊播安全生产理念和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公益广告,普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预防、应急处置、自救互救知识,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及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意识,提高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综合能力。

  六、区域性活动要求

  1.领导亲自挂帅,切实加强组织。各级政府、各部门必须深刻认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以对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担负起安全监管的责任,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细抓实抓好。各级领导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感,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亲自挂帅,围绕主题,以深化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倡导安全文化、健全安全法制、落实安全责任、加大源头治理、实现本质安全为目标,认真谋划、精心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切实解决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为推动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做出应有的贡献。

  2.丰富内容,创新形式,注重效果。要总结"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经验,探寻、把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规律特点,结合实际,积极创新宣教形式,丰富宣教内容,力求使活动收到良好的效果,在全社会唱响"安全发展"的主旋律,使"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深入人心。要转变工作作风,狠抓落实,切实解决当地影响面大、社会关注度高的安全生产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以月促年,不断推动我国的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3.各地区、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开展,尤其要广泛动员企业自主开展活动,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企业要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管理,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现象;认真排查整改安全生产隐患,改进和完善安全设备设施;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抓好群众监督,实现安全生产。

  4.开展好安全生产万里行"西南行"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将在贵州、重庆、四川三省(市)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所涉及省(市)要积极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其他地区可结合本地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在各自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专题性活动。

  5.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阵地,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各种平面媒体、网络媒体等宣传工具,围绕"安全发展,国泰民安"的主题,广泛宣传"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增强全民安全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使"安全发展"的理念家户喻晓、人人皆知,为促进我国的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和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二○○六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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