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颜色

“三合一”场所整治

  •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16日
  • 作者:殷晓波
  • 来源: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 浏览:
  • 查看所有评论
  • 打印文章

  熟悉建筑场所安全监管的人都知道,“三合一”场所是引发火灾的重大隐患,多少次火灾都发生在大大小小的“三合一”场所,但是,这种违规建设使用的“三合一”场所在全国很多地区依然屡禁不止,仍不时成为火灾的罪魁祸首。

  “‘三合一’企业百害无一利,坚决予以取缔,对于优化我市经济运行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泉州市委常委、晋江市委书记杨益民在晋江市委常委会研究《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合一”企业整治工作意见》时的一句话,就点出了该市铁腕整治“三合一”场所的目的。

  “晋江很特殊”——这是晋江“三合一”场所整治战线上所有工作人员常常提起的一句话。 晋江是全国经济强市,民营经济在这里展翅腾飞。改革开放以来,晋江充分发挥侨台优势,走出一条依靠民营经济和产业集聚形成产业集群,以发展产业集群提升工业化、带动城市化的发展路子。在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全市大中型企业较少,小型企业较多,有些小企业资金少,生产规模不大,设施简陋,厂房用地少,安全条件极差,同一幢建筑就集车间、仓库、员工宿舍、住家、厨房、办公于一体,甚至私拉乱接电线,擅自安装、违规使用锅炉等,加上一些企业业主消防法制观念淡薄,员工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意识差,由此衍生的“三合一”问题,已严重制约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再也不能这样发展下去!痛定思痛,晋江开始举起“重拳”,向“三合一”宣战。

  第一步就是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市政府成立“三合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市经发、商务、公安、监察、劳动、安监、工商、消防等部门领导为成员,同时配备12名专职工作人员和3辆专用车辆,市财政每年划拨专项资金30万元,从机构、人员和经费上予以重点保障。

  第二步是完善机制,执行不力将追究责任。一旦发生事故,将视情况对有关人员予以书面检查、诫勉谈话、停职检查等处理。

  第三步铁碗整治,穷追猛打劲不松。对存在有严重火灾隐患的“三合一”场所,坚决予以查封;对不配合整改、拒绝整改或妨碍执行公务的业主,按《消防法》、《省消防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警告、罚款直至行政拘留。

  与此同时,还加大了宣传工作的力度,晋江市消防大队和“三合一”整治办编制《晋江市“三合一”整治汇编材料》,印发《告全市企业的一封信》,并通过悬挂标语、横幅、设立公益广告、印制消防安全知识明信片等形式,在来晋务工人员集中的乡镇(街道)进行消防安全宣传,不断增强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和防抗火灾的能力。

  辛勤的努力,结出了丰硕的成果。2002年至2008年,晋江共排查“三合一”场所7705家,全部完成整改。100%向“三合一”场所说“再见”后,一大批火灾隐患得到了有效消除,火灾事故逐年下降:2008年全市共发生火灾351起,死亡6人,直接经济损失2556万元,与2007年同比火灾事故四项指数全面下降。

图为管理规范、信息齐全的晋江市梅岭街道企业的安全监管档案资料。

感动 同情 无聊 愤怒 搞笑 难过 高兴 路过

责任编辑 :wangyu (易 安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不 能 转 载 ! )

分享或转发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