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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巴州建设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各县市建设局(建委),开发区建设局:

  为切实加强全州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州安委会《自治州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全州建设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 “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第一、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能知识,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促进全州建设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

  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全州建设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葛明 州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高峰 州建设局副局长

  吐尔逊•哈德 州建设局副局长

  李斌 州建设局副局长

  杨兵 州建设局纪检组长

  成员:

  陈志军 州建设局建管科科长

  任 砺 州建设局城建科副科长

  徐建军 州建设局房产科科长

  周莲花 州建设局科技设计科科长

  苟生光 州建设局依法行政综合办主任

  王开明 州建设局办公室负责人

  江 峰 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曹德明 州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副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高峰兼任。工作人员由相关科室、单位抽调。各县市、开发区建设局,各建筑施工企业、州政公用行业应按照要求立即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指导好、开展好本区域、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

  四、活动时间

  2009年6月1日至30日;“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定于6月份的的第二个星期日(6月14日)。

  五、活动内容及分工

  为推动全州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深入开展,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相关工作任务和活动分工如下:

  (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任务

  1.动员布置“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相关的工作任务。

  2.在州安委会统一布署下,组织 “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活动日,开展安全生产咨询、发放建设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读本等各类安全教育资料。

  3.按照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年”的要求,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市政道路、燃气设施、供水设施、园林设施等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建设行业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

  4.组织开展全州建设行业二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

  5.继续深入开展脚手架工程、龙门架、塔吊等专项整治工作。

  6、积极参加州安委会组织开展的其它“安全生产月”竞赛活动。

  (二) 各建筑施工企业、市政公用行业应开展的活动

  1.各建筑施工企业、市政公用行业要认真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召开动员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

  2.各相关企业应完善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务工人员安全生产三级教育等内部制度。

  3.开展一次专题培训教育活动。各企业相关负责人,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生产安全事故风险教育为内容,强化其企业自控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以安全职责、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为内容,提高其安全生产业务水平;一线作业人员以企业和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自救知识为内容,增强其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意识。

  4.开展“安全生产月”专题宣传活动。建筑施工现场要在工地大门口、施工通道两侧和建筑显著位置悬挂安全生产月宣传品,营造浓厚的现场氛围。有条件的施工单位可以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有关单位应积极参加由州安委会统一布置的宣传教育咨询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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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各企业对相关设施、所有在建项目开展安全自查自纠,同时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单位、本企业所有设施、在建工程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予以消除。

  六、活动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巴州出发,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组织机构,精心策划、周密安排,针对本单位、本区域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围绕主题,贴近实际,扎扎实实,轰轰烈烈地强势推进“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各单位要下大力气,抓好宣传发动,使广大群众和从业人员人人知晓、自觉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要做到“四到位”:部署到位、发动到位、经费到位、效果到位,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三)要紧紧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主题,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组织开展知识竞赛、演讲、板报活动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加强安全生产课题研究,积极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

  (四)要把开展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年”的要求作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线,全面深入地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安全生产全面自查和专项检查,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确保“安全生产月”取得实效。

  各县市、开发区建设局、各建筑施工企业、市政公用行业请分别于6月30日前将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活动总结及有关数据统计以电子文本方式报我局。

  联系人:尚庆旭 电话:2613562

  邮箱:bzjsjsqx@163.com

  巴州建设局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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