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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04日
  • 作者: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 来源: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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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5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农机安〔2015〕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农业、农牧)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

  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5〕7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农办办〔2015〕20号)要求,组织开展好全国农机“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特制定《2015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2015年6月1日

2015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落实好《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5〕7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农办办〔2015〕20号)精神和要求,结合农机安全生产实际,我司决定在全国“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服务农民机手”为主题,以落实安全责任、传播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知识、建设平安农机为重点,强化问题导向,强化改革创新,强化舆论引导,为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服务农民机手

  三、组织领导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和农机监理总站成立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司长李伟国担任组长,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副巡视员孔亮、农机监理总站站长刘恒新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指导全国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办公室设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安全监理处。各省要成立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安全生产月”期间正值“三夏”作业高峰,由司站领导带队,邀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二司、统计司、农业部安委会办公室有关同志、农民日报记者等组成督导检查组,督导检查地方农机安全生产,参加辽宁、河南、四川三省承办的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督导“平安农机”创建、“三夏”农机安全生产、农机安全监理执法等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月”期间,地方各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同志应当参加1至2次活动。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集中宣讲活动

  各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理机构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深入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精神,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和法治建设,切实推动各地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组织农机安全监理人员,深入农村集市、田间场院、农机经营维修网点和农机合作社等地区,向广大农民群众及农机手进行安全专题宣讲,通过现场发放机手安全倡议信、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宣传画册和农机安全操作挂图,循环放演农机安全宣传片等方式,广泛宣传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知识,解答农民群众有关农机安全生产和农机惠农政策等方面的问题,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

  (二)开展“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开展好2015年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农业部在辽宁、河南、四川三省同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深入带动各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理机构开展“万名监理干部下基层”活动,全系统农机监理人员统一行动,进行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普法宣传和安全执法检查。各地通过在电视、报刊开设访谈栏目、发表文章、发布“双微”(微博、微信),开展多种形式的咨询活动集中宣传农机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安全形势分析工作,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剖析问题和教训,展示安全生产规律,推动治本攻坚工作。

  (三)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各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理机构通过组织机手观看警示教育片、举办事故案例和事故模拟教育培训展览,组织事故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吸取事故教训,讲解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农机监理干部与百名农机手谈心对话”活动,各县农机监理干部在辖区内选取不低于100名的农机手进行谈心,通过与农机手面对面交流,了解农机手的所想所需,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与技术服务,更好地为农机手服务。

  (四)开展农机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农业部将组织开展农机安全法治建设培训,深入学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贯彻依法治安的要求,积极推进依法监理。各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理机构广泛开展不同层级、形式多样的农机事故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基础建设,增强应急意识,掌握处置要点,提高农机事故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其自救、互救能力。

  (五)开展“三夏”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各地结合“三夏”农机生产实际,组织人员深入重点地区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三夏”农机抢收抢种作业安全。推进“打非治违”行动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农业机械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检验作业等行为,有效治理违规发放牌证、瞒报谎报事故等非法违规行为,排查事故隐患,努力提高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三率”水平,促进农业机械化安全发展。坚持寓农机监理于服务之中,将农机安全监管与安全宣传和驾驶操作培训等安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深入生产一线为农民服务。

  (六)开展送农机安全知识下乡活动

  各地要加强农机安全文化建设,组织本地区、本单位职工、广大农民群众、农机手积极参与安全精神、理念、制度、警句征集,夯实安全生产文化基础。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理机构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深入一线送农机安全知识下乡。今年农业部将统一编印并免费发送部分农机安全宣传材料,积极引导农民机手学习安全知识、掌握操作要领、加强机械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切实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生产意识。农业部在天津、黑龙江、陕西选取三个县作为2015年农机安全生产防护性能提升试点,组织实施好农业机械机身反光标识粘贴工作,以点带面,示范带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预防和减少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夜间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积极落实好农机安全生产惠农政策,积极推动免费实地安全检验、报废回收试点、农机保险补贴试点等工作有序开展,提高农机“三率”水平。

  (七)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

  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工作和《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部署,与安监部门共同开展好“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按照“平安农机”创建工作调整方案,组织开展好2015年“平安农机”示范县和农机安全监理示范岗位创建工作,进一步转变创建方式,调整创建内容,简化创建程序,提高活动效果。通过示范,带动全国农机安全监理机构优化监理业务流程,规范便民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逐步建立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减少农机事故发生。

  五、有关要求

  遵循务实、安全、有效的原则,把中央关于反“四风”、转作风要求贯穿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全过程。结合行业和实际情况,认真制定活动方案,做到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农村,服务农民机手、保障安全生产。积极调动社会资源,营造热烈、灵活的宣传氛围。结合运用传统和新兴媒体,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广泛传播作用和快速渗透作用,形成矩阵式、全媒体、立体化的宣传格局,营造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浓厚社会氛围。

  各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理机构要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的跟踪调度,及时掌握相关动态。为了掌握各地的工作动态,工作成效,请各地认真统计填报《农机安全监管活动统计表》(见附件),分别于6月8日前和7月6日前将2015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工作总结及《农机安全监管活动统计表》,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联系人:刘俊 电话:(010)59193363 传真:(010)59193341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邮编:100125) 邮箱:njhsajc@agr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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