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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间被同事传染风疹,影响到胎儿,能否认定工伤?

悬赏: 10 积分 提问于:2015-06-09 15:08:45  点击数:

    某医院一名职工在工作期间被同事感染了风疹,该同事由于属于医院职工,没有建立病历和诊疗记录。该职工由于感染风疹时正值怀孕期间,虽然孕妇本人没有发病,但生产后发现孩子患有多种疾病。请问这种情况能否认定工伤?作为感染源的同事没有病历记录,是否还能取证?

提问者: 匿名   问题补充:
小孩是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神经性耳聋和脑部囊肿,经诊断与孕妇感染风疹有关系。



(共 1 个回答) 网友回答

不能认定为工伤。在没有诊疗记录时无法证明存在相关事实;即便存在相关事实,也无法认定:孩子的疾病是由什么时候的母体感染所致,根本无法确定。

在一般意义上,这也不能认定为工伤。以sars为例,如果是医务人员在治疗此病患中感染,才可认定为工伤;如果仅仅是同事之间感染,仍然不能认定为工伤。仅仅因为是医院职工身份,非从事医疗之职务行为感染,则仍应认定为一般职工间的传染。

回答者: 向春华 - 经理 [四级] 06-09 1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