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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刚满55岁后第四天上班时手粉碎骨折,她公司不予赔付医药费等怎么办?如果将公司告到法院该注意些什么?

悬赏: 5 积分 提问于:2014-10-17 20:41:21  点击数:

我母亲刚满55岁后第四天上班时手粉碎骨折,她公司不予赔付医药费等怎么办?如果将公司告到法院该注意些什么?

提问者: CHENZHENGQUAN - 试用期 [一级] 问题补充:
我母亲是2014年9月23日满55岁,9月27日受伤;她2012年因开发占地被农转非,按规定是9月23日之后开始领取社保还是10月1日之后才能领取;这两个不同的领取社保时间对能否确定为工伤有无影响或说能否作为可否认定工伤的条件。


(共 2 个回答) 网友回答

首先看能否按工伤保险处理,如果不能,再按医疗保险处理.
对于能否确定为工伤,要看她有没有退休并领取基本养老金,还有户籍是城镇还是农村居民?
在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之外, 能否直接按照雇佣伤害起诉用人单位,也需要根据其是否领取养老金及户籍确定,且有一定的争议

回答者: 向春华 - 经理 [四级] 10-20 13:20

1.正常情况下应该是2014年10月开始领取养老金.
2.其9月27日受伤,原则上仍属于在职职工身份,因工作受伤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建议其申请工伤认定,按工伤保险处理.
3.其在9月应该参加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请确定).如属实, 在认定工伤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用; 否则由用人单位支付费用.

回答者: 向春华 - 经理 [四级] 10-21 1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