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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农民工之“伤”

  患有尘肺病的农民工,奔走在维权的路上数年有余,依然没有看到曙光。一份调查报告显示,农民工群体中,涉及劳动关系纠纷的普通工伤案件,由于法律程序繁琐,甚至制度设计不够合理,工伤农民工的维权之路可谓漫长而艰辛。

  四川农民工张广海等12人因职业病提起的诉讼,经历了一审二审程序,现如今,他们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递交再审申请材料已经过去3个月了,但能否再审却是一个未知数。

  漫长的诉讼过程,患“尘肺病”严重的两个工友相继死去,还有两个靠吸氧维持生命。

  根据统计数据,到2012年,我国农民工总数已超过2.6亿,而其中参加工伤保险(放心保)的人数仅为7000多万,约占总人口的27.3%。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日前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农民工群体中,涉及劳动关系纠纷的普通工伤案件,由于法律程序繁琐,甚至制度设计不够合理,工伤农民工的维权之路漫长而艰辛。

  死在维权路上的农民工

  2002年2月,四川广元的张先全经人介绍到阿拉善盟天城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从事爆破工作,一同去的还有他的二哥张先武、张先华以及同乡缑成元、杨荣和等人。他们在内蒙古阿拉善古拉本从事爆破工作,当时一年可以挣到2万余元。

  到2008年底,一些工友们开始感觉身体不适,相继返回四川老家。他们先后于2010年、2011年发病,起初并不知道自己患的是职业病,更不知道自己依法应有什么权利。

  2012年1月16日,缑成元死亡的消息传遍他们这个群体,工友先后到剑阁县疾控中心、华西医院检查,确诊患上的是尘肺病。此时,他们依然不知道自己享有什么样的权利。

  随着公益组织“大爱清尘”的救治介入,他们慢慢有了维权的想法。2012年7月,他们从四川奔赴阿拉善盟左旗维权。在这过程中,他们找到了位于河北的工伤职业病法律援助与研究工作站公益律师王胜利代理案件诉讼。

  2013年4月5日,一审法院判决确认12人劳动关系纠纷案全部胜诉。但随后用人单位上诉到了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6月27日作出二审判决。判决结果全部以超时效为由驳回诉讼请求。张广海等12人于2013年7月23日申请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再审。

  在此期间,杨荣和于2012年12月27日因矽肺病死亡。

  2013年1月23日,42岁的广元三期尘肺病患者张广斌也因呼吸衰竭去世。弥留之际,他坚持将眼角膜无偿捐出,留给需要的人。

  目前,张先武、邓华病情危重。

  王胜利律师调查后得知,农民工与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未交社会保险现象普遍存在。正是这些违法行为导致了诉讼程序复杂漫长、取证艰难。如今,劳动关系尚未确认,职业病诊断还没开始,就已经有3个农民工死在了维权的路上。

  漫长的工伤处理程序

  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的调查显示,有56.5%的农民工没听说过工伤保险,有64.1%的人不知道什么是职业病,明确知晓单位给自己上了工伤保险的人仅占17.4%。工伤保险不仅在农民工群体中的覆盖率低,而且其赔付率往往难以抵消巨额的医疗费用。没有办理工伤保险的农民工通过法律渠道获得赔偿更是难上加难。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相关规定,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然而,要得到赔偿,首先要到有资质的医院进行职业病诊断。但现实中,职业病患者需要花费很大力气,才能拿到一张职业病诊断书。

  职业病诊断机构太少,是患者面临的第一个难题。据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提供的2012年数据显示,一些省份一半以上的县没有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全国有60多个地市没有职业病诊断机构,个别省全省范围内只有1家职业病诊断机构。

  然而,更大的困难是,职业病诊断报告需要单位开具劳动关系证明,而很多企业没有和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因此,患者无法证明与企业存在过劳动关系。

  我国《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规定,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提供职业史、既往史、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等材料。

  据义联律师韩世春介绍,职业病接触史等资料都掌握在用人单位手中,而患者很难从用人单位手中获取自己职业病接触史的材料。“一旦患者的职业病获得认证,就可能意味着单位的赔偿义务。因此,用人单位往往拒绝提供职业史证明,甚至干脆否认劳动关系。”韩律师说。

  义联的职业病调研报告显示,在提出诊断申请的患者中,48%曾经因为材料不全而被职业病诊断机构拒绝受理过,其中因为缺少劳动合同、职业史证明被拒绝的达83%。

  即使艰难地通过了职业病诊断与鉴定这一关,要获得赔偿,患者还需走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相关程序。

  义联的职业病调研报告显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工伤处理的程序可以达到10项。依据目前的法律规定与工伤处理实务的操作情况,正常程序全部走一遍,时长需1149天。如果用人单位提出仲裁申请,工伤处理程序最长则需要1514天。

  此外,在和工伤系统衔接时,还有可能出现因为时效问题,导致职业病患者无法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况。由于工伤认定必须在职业病诊断作出的一年内进行,而一些患者如果因为不知情或者因为治疗的原因未能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则很有可能因为过期而不被受理。

  困难还不止这些。义联的调研显示,当工人通过繁琐而艰难的法律程序,确认了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并获得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有72.4%的用人单位拒绝赔偿。被拒绝的工人不得不启动工伤保险待遇的仲裁和诉讼程序。

  在获得仲裁或诉讼的支持后,由于用人单位的继续抵制,有29.1%的工人提起强制执行手续。这些要求强制执行的工人中,只有50%得到赔偿,27.8%的工人表示申请后法院没有采取执行措施,11.1%则遭遇无财产可执行的窘境。

  工伤农民工维权门槛

  “80后”的年轻公益律师王胜利接触工伤农民工维权领域已有数年时间。他对记者表示,当前工伤农民工维权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工伤私了较为普遍;二是依法进行维权;三是非法维权。

  王胜利认为,造成农民工维权难的原因,主要有三点。首先,农民工维权程序复杂、成本高。据测算,走完所有法律程序,最少也要3年9个月左右,最长的则要6年7个月。高成本的维权使很多农民工不得不选择私了,以牺牲自己的部分权益来换取尽早拿到赔偿金;其次,劳动关系难以认定。另外,在工伤案件中,一些用人单位在事发后,打“官司”的成本低,而对于农民工来说,会耗去大量的精力,不少农民工因为这种原因,放弃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何才能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呢?王胜利根据自己的所见所闻和代理实践,总结出了《工伤保险条例》实践中的41个难题。而在他看来,在我国法制建设日益完善的今天,这其中的相当多难题仍然是无解的。

  王胜利认为,从根本上解决工伤农民工维权难的问题,当前要从几个方面着手:一是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二是坚持部门配合的原则。农民工分布点多面广,各个部门应在自己职责的范围内做好工作,齐抓共管。而在法律范畴内,当前的重点还是在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实和执行环节上。此外,切实维护这个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也需要有更多的公益律师和负责任的媒体参与,为他们鼓与呼。这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和谐劳动关系的题中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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