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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乡政府“买断”尘肺病人索赔权


何新义家人跟政府签订的协议是“买断协议”中最早的。


这些尘肺病人们以中老年人为主,死亡将在痛苦中来临,而维权之路已被“买断”。

  2009年9月22日上午,何新义在挣扎中死去。之后,他的遗体被置放在一具水晶棺中,作为一件维权证物,在家里挺了42天。最终,他的女儿和女婿跟乡政府签订了一纸协议,承诺不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任何部门和企业要求补偿”,获得了5万元的丧葬费和补偿金。

  在河南省登封市君召乡,何新义是可考的被乡政府买断尘肺病索赔权的第一人。在接下来的半年内,他的十几名工友兼病友都跟政府签订协议,把对用工方的索赔权和追诉权“全部转让”给了乡政府,获得了4万-5万元不等的赔偿。

  照官方的说法,买断尘肺病人索赔权,是对弱势群体的关怀,是基层维稳的不得已之举。而对于这些病人来说,在这点钱被治病花完之前,他们全部被拖过了申请认定工伤的一年期限。他们已无权可维,无路可走。

  老汉之死

  何新义家住登封市君召乡晋爻村,媳妇死得早,只有女儿何黑娃相依为命。何黑娃成年后,他又招了一个上门女婿。这个勤快的老农生前除了忙农活,还一直想做零工补贴家用。何黑娃回忆说,2003年农历正月,父亲开始到几里外的国安硅砂有限公司打工。

  四年之后,何新义身体越来越差,“走路没劲儿,光咳嗽”,就离开了国安硅砂公司的粉碎工地,回到家里治病。“一开始都以为是感冒和肺结核,治来治去不见好。”

  直到2008年11月,在位于北戴河的国家安全生产总局尘肺病康复中心,何新义被诊断为“硅肺———符合三期表现”。2008年11月20日,何新义做了双肺灌洗手术。7天后,他带着一瓶灰白色的洗肺混浊物,和一共9934.75元的票据出了院。

  他听说这是职业病,可以找单位索赔,就隔三岔五去国安硅砂有限公司去找老板孙国安。“老板每次都说没钱,我爹就一趟接一趟找。他都是靠走路过去,走着走着就走不动了……”

  何新义还试着到君召乡政府求助。“乡干部说你们挣钱的也没想到我们,现在干出病了,凭啥怨我们?”何黑娃说,父亲死前的一年多,既饱受病痛折磨,又受尽冷眼。

  何新义死的那天上午,弟弟何云章去乡里找时任党委书记王向民,给批了1000元救助款。何云章感到很憋屈,就雇来一具水晶棺,把何新义陈尸其中,自己从登封跑到郑州,又从郑州跑到北京,闹着要上访。

  这让政府颇为头疼。何云章获悉,乡政府曾经试图让电工给何家停电,或者让派出所介入,逼何家埋人。但事关重大,电工和警察都拒绝配合。当时,晋爻村乃至君召乡诊断出的尘肺病人越来越多,他们开始把事情往网上捅。

  于是,在2009年10月30日晚,双方签订了买断索赔权的协议。何黑娃和丈夫杨备战是甲方,乙方则是以副乡长郑学卿为代表的乡政府。协议上,还盖着乡政府的公章。

  在可以查到的十几份买断协议中,这是唯一一份使用一页A 4纸的,其他都是两页。这份更简单的协议,可以说是后续协议的雏形。

  在何新义死去3天后,河南省职业病防治研究所为其开出了职业病诊断证,他被诊断为“二期+”的尘肺。“我哥早就体检了,他们一直不给诊断证明,直到我哥老(死)了,乡政府给职防所打电话,他们才把证给我。”何云章说。

  买断索赔权

  君召乡政府的一份情况说明称,从2009年8月起,该乡有10名从事粉尘行业的人员到河南省职防所就诊,被定为可疑职业病患者。之后,又有多人被作出类似诊断。“这些人员及其家属多次聚集到乡政府要求给予妥善解决,在我乡引起了巨大的震动,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慎重研究,专门成立了‘君召乡职业病防治工作办公室’调查此事。”

  接着,乡政府包车管饭,组织三批共120余人到河南省职防所检查,确诊26名尘肺病患者。“这让我们压力很大。”时任副乡长的郑学卿分管工业,被指派解决尘肺病人维权问题。

  上述政府情况说明称,君召乡在十几年间共有硅砂企业十几家,均为私企,其中数国安硅砂公司为最大。到2006年,国务院下文叫停当地炸山开矿后,硅砂厂陆续关闭。曾在这些企业打工的群众,多为晋爻村和李庄村村民,这些人流动性强,从未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也未建立任何健康档案,河南省职防所只能通过工友间的相互证言和村委会证明来开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同时,登封市劳动仲裁部门经调查取证,也因群众缺乏直接证据而无法确认责任企业。”

  这些说辞,何黑娃与乡干部的谈判中也听说过,但她并不认可。“政府杀人案都能破,一个人在不在一个厂里干过活,还能查不出来?”

  “他们拿不出任何证据。”时任副乡长郑学卿告诉南都记者。而事实上,何新义的工友们拿出的记工单,找村委会和未患病工友作出的证明,劳动仲裁部门皆不认可。

  “他们不依法跟我们签合同做体检,反倒成了保护他们的理由了?”与何新义同村的工友孟军委质疑说。孟军委和妻子乔素英都染上了尘肺病。

  2009年12月25日,夫妻俩同时跟君召乡政府签订协议,都以4.5万元的价格被买断索赔权。

  虽说协议上写的是一次性补偿,落实下来却是分期付款。直到去年,孟军委才拿到最后一部分补偿金。

  在孟军委夫妇与乡政府签协议的先后数月内,晋爻村和邻近李庄村,有十几个尘肺病人与乡政府签了相同协议。大部分补偿金都为4.5万元,也有5万元或4万元。

  协议都规定:在双方签字后,甲方(尘肺病人)对侵权者的请求权、债权(即请求赔偿权)全部转让给乙方(乡政府),甲方不再对侵权方享受请求赔偿权;甲方在领取一次性补偿金后,自愿放弃就患尘肺病所享有的仲裁、诉讼权利,保证不再就同一事件、任何理由和方式(包括信访)向任何部门和企业提出赔偿要求;如甲方违约,补偿金要如数退还给乙方,并支付违约金两万元。

  协议同时注明,“本协议为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甲乙双方对协议的内容均明确无误,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形。”

  维稳举措,缓兵之计

  何黑娃不知道什么叫法律上的“显失公平”,她能回忆起来的是,父亲之死索赔权的卖断协议,她是在被威逼利诱之下签的字。“乡政府的干部在我家里一坐就是半夜,说不签字以后一分钱都没有。”

  和她一样说法的,还有其余十几个签字的尘肺病人。他们要么是小学毕业,要么就是文盲半文盲。“不懂法,懂法的话不会被坑这么惨。”孟军委说,在他和妻子签字时,根本不知道这份协议在法律上虽然无效,却起到了比法律效力更可怕的反作用。

  官方情况说明则将一次性买断尘肺病人的索赔权,自我表扬为“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解决了这些患者的燃眉之急,使他们的生命因及时救治得到了延续,同时也缓解了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

  官方的程序做得非常齐备。在登封市人社局社会保险科的文件柜里,晋爻村和李庄村十几个尘肺病人都人均建立一个档案袋,里面不仅装有买断索赔权协议的复印件,也有每一个人手书或签字的申请书,以佐证官方所说,乡政府的买断行为,是应群众的“强烈要求”,“本着治病救人、保护民生、合情合理,妥善解决四项原则,同意由其本人写出申请,乡政府从财政上挤出资金先期给予补偿”。

  尽管这份卖断或者说买断协议,让君召乡的尘肺病人们颇感愤怒,但它至少带来了4万元以上的补偿金。再进一步,如果没有80公里外,新密农民张海超在郑州“开胸验肺”,君召乡的这群病友,很可能连这样的协议都没处签。

  2009年6月22日,28岁的张海超在得不到企业证明、无法进行职业病鉴定的情况下,在郑州一家医院“开胸验肺”,确诊尘肺病,全国震动。

  在河南,各级政府加大了对尘肺病人的确诊和救助力度。在河南省职防所等职业病鉴定机构,也放宽了就诊政策,之前必须要单位开具证明,也简化成了持工友证明和村委会证明等即可。

  登封市君召乡晋爻村和李庄村的10名尘肺病人,正是看了张海超的报道,才集体赴郑州,完成了诊断。这也正成为该年度君召乡26名尘肺病人确诊并维权的开始。当然,当地政府同时也启动了维稳方案。

  当地政府不能掉以轻心。在“开胸验肺”新闻正热之时,与新密相邻的产矿区,谁都不想成为下一个新典型。上级也对此特别重视。2010年3月,君召乡晋爻村村民孟相伟在网上,向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反映父兄获尘肺病维权难一事,立即被该办批转河南省有关领导。

  各种压力之下,当地政府维稳举措迭出,签协议买断尘肺病人的索赔权,最多可以称得上是缓兵之计——— 事后“违约”去维权的尘肺病人,并未被收回补偿金和追缴违约金。

  原因很简单,他们已被判定无法维权。

  败诉的病人们

  对一个二期以后尘肺病人来说,四五万元最多够一两年的医疗费。他们的肺叶被二氧化硅粉末侵入,就像一块海绵被塞进了太多沙子,失去了应有的张力,每一秒钟都在缺氧。肺叶纤维化之后,极易病变和发炎,呼吸窘迫随即而至。生命,只能靠挣扎和医药费来维持。

  这正是61岁的何新义拒绝去医院、甘愿躺家里赴死的原因。彼时,他的身体濒临油尽灯枯,经济上则山穷水尽。

  尚未走到这一步的病友,只能自救。君召乡政府时任副乡长郑学卿告诉南都记者,自2009年下半年起,乡政府与尘肺病农民们签订了至少十几份买断索赔权协议,加上其他救助,“一共花了一百多万元”。刚开始的两年内,这个群体变得比较沉默。直到去年,可能补偿金都花得差不多了,就有人起来告状了。

  在尘肺病人和家属那里,则是另一种计算:因为乡政府的补偿金并非一次性支付,。在结清之前,这些农民都不敢跟政府决裂,害怕拿不到余额。直到去年,没了这个心病,病人们才重新聚集起来。

  不过,形势远比2009年时不乐观。晋爻村和李庄村的十几个病人家庭,很快便败下阵来。

  2012年3月30日,登封市劳动仲裁委以“超出法定期限”为由,驳回孟军委、乔素英、孟憨旦等十几名尘肺病人和家属提起的仲裁申请。

  后者又把国安硅砂公司起诉到法院,每名病人索赔工伤保险待遇80万元,以及2万元工资和社保费用。2012年7月3日,河南省登封市法院作出一审裁定,驳回了上述要求。

  登封市法院认为,工伤认定和工伤等级鉴定是处理劳动争议两个必不可少的必要前提条件,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起工伤认定申请,职工、直系亲属和工会组织可在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有关部门提起认定申请,双方不服者可提起复议,复议再不服可提起行政诉讼,所以法院无权对劳动者是否构成工伤作出认定。

  病人们不服又上诉。2012年9月28日,郑州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就在二审败诉当天,包括上述十几名原告在内的18人,又向登封市人社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十几天后,申请又全部被驳回,理由是这些申请“已超出1年的法定申请时限”。18人再申诉,又被驳回。

  “我也同情他们,但没办法。”3月21日,在登封市人社局社保科,科长景云峰翻出好几份法律文件给南都记者看,以证实病人们工伤申请超期,依法不得受理。

  民事诉讼无门,病人们又想到了行政诉讼。2012年11月19日,在登封市法院大门外,张海超指点这18名尘肺病人和家属去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18人以乡政府买断协议违法侵权为由,要求撤销协议,并赔偿共计1100多万元。

  立案庭先是拒绝接受起诉书,在张海超发了几条微博控诉后,算是收了下来,但没有出具任何文书,只是说“研究研究”。

  4天后,“研究结果”出来,不予受理,但也不开不受理通知书。十几个病人和家属又被赶出法院。

  “他们走法律途径维权,几乎已经不可能了。”在张海超的牵线下,有公益组织和律师无偿帮助君召乡的这群病友。但对前景,张海超一点也不看好。他甚至找不到法院判决书错在何处。

  也许,正像张海超所说,每一个像他一样在石矿厂打工的农民,跨进大门那一刻,“命就不是命了。”

  期限内申诉也无门

  悔不当初,是所有尘肺病人的共识。很多个夜里,孟军委都会责骂自己,为什么要到一个粉尘蔽日,一个月只发一次普通口罩的矿厂上班,一个月还只能挣千把块,远不够现在每个月的药费。

  “只要能让我病好,我啥赔偿都不要了。”妻子乔素英说。现年46岁的乔素英原本身体强壮,这也是她能进入石矿场打工的原因。但强壮的身体,却让她成为村里仅有的一个尘肺病女患者。

  在晋爻村和李庄村,尘肺病毁了数十个家庭。夫妻患病的,有孟军委和乔素英;父子患病的,有孟憨旦和孟相根;翁婿患病的,有吴振荣和李新建。在贫困和挣扎中,他们唯一确信可以等到的,是痛苦地死去。

  那么,如果他们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和仲裁,又会如何呢?在晋爻村,还真有人这么做过。他们是孟憨旦和孟相根父子,以及晋中超。

  2009年12月18日,上述三人向登封市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2010年2月4日,人社局以三人提供的职业病诊断书把工作单位写成家庭住址,与职业接触史中的“国安硅砂有限公司”不一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为由,下达《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法条依据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部令第17号第九条之规定”。

  通知书并未明示所谓“第17号第九条之规定”究竟何指。在2010年4月2日,登封市人社局向郑州市人社局汇报的调查报告中,则点出“第17号令”实为《工伤认定办法》,而该办法第九条对职业病诊断书不符合格式和要求的规定称,“劳动保障部门可以要求出具证据部门重新提供”。

  郑州律师张少春认为,从字面和法理来看,“出具证据部门”显然不应是上述三申请人,而是出具诊断书的河南省职防所。但该所时任所长王金河向南都记者证实,他们并未接到登封市人社局要求重新出具诊断书的要求。

  相反,登封市人社局把球踢给三名申请人。“我们去职防所要求修改职业病诊断书,职防所说他们只能做病情诊断,无权确认劳动关系,不给开。”孟憨旦的二儿子孟相伟说。

  要确认劳动关系,只能走仲裁。然而,这条路当时已经被堵死。在2009年12月16日,三人已经向登封市劳动仲裁委提交申请,要求确认与国安硅砂公司的劳动关系。第二天,仲裁委即以“三申请人已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与登封市国安硅砂有限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没有争议为由”,不予受理三人的申请。

  于是,登封市人社局依据同一份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以不同的情节,先后驳回了三人的劳动仲裁和工伤认定。而职防所方面则向南都解释,诊断证明书上的职业接触史,来自病人自述,是张海超事件后,诊断机构采取的变通办法,并非对劳动关系的认定。

  王金河更透露,当时医院方还接到国安硅砂公司的公函,要求不能把该公司的名称写到诊断证明书上去。

  三人因此无路可走。“他们又一直催我们签协议,说再晚就没了。”孟相伟说,无奈之下,三人于2010年3月9日,与君召乡政府签下买断索赔权的协议,分别拿到4.5万元。在此前几天内,三人及家人还在信访意见书和承诺书上签字,保证不再上访。

  南都记者获得的一份政府文件还显示,因为孟相伟上网告状,君召乡政府专门为其成立了一个“稳控领导组”,组长乃君召乡稳控办时任专职副主任孙耀宏,下有组员3人,其中包括晋爻村的村支书,要求对孟相伟实行乡领导、乡干部和村干部“三包一”责任制,严密监控其动向,一旦有疏失将严厉追责。

  孟相伟原本是个海员,因为父兄的尘肺病而被迫停工在家,被乡邻夸为“孝子”。不过,在政府部门眼中,他无疑是一个麻烦制造者。

  他的父亲孟憨旦,是十几个尘肺病人中最严重的三个之一。其余两人,晋现伟和晋中超,现在都陷入半痴呆状态,家中上有老下有小。

  找不到的矿老板

  2009年,郑学卿是君召乡负责工业的副乡长。现在,他承认政府当年对企业卫生和劳保监管不力,但他认为这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管理水平是要逐步提高的”。

  据郑透露,当时乡政府曾与国安硅砂公司法人代表孙国安多次沟通,对方坚称所有患病者都非企业员工。到最后,“只能我们乡财政拿出这100多万,现在你去查账还能查出来。”

  2009年末,在被曝光后,国安硅砂公司曾花了几十万元,给粉碎生产线安装了一套除尘装置,没多久,该矿场就停产了。君召乡政府和登封市人社局都表示,他们现在也联系不到孙国安。

  同样表示联系不到孙国安的,是登封市法院。2012年12月17日,18名病人和家属又起诉孙国安,要求确认劳动关系。一个月后,该案立案。但至今,仍未开审,法院的理由是“找不到被告孙国安”。

  3月21日,在登封市法院,有病人家属质问法官,“找不到人,能不能公告送达。”对方的解释是,“别急,最近听说又有人见到孙国安了,我们再找找他。”

  孙国安的代理律师则拒绝接受采访,称案子过于久远,他现在也联系不到孙国安。

  “开胸验肺”者张海超对这起官司一点都不看好。在他的维权经验中,即使劳动局和法院受理,这种案子办起来拖个三年五年是常事。更要命的是,当年那份协议,拖光了这些病人的维权时限。“老板只要一句话,你超出时限了,你就没话说。”

  “有关部门其实在逼我们。”张海超说。在距离君召十几公里外的颍阳镇陈沟村,冗长的程序拖死了两名尘肺病人,家属和其他病人只好抬棺去政府大院讨说法。

  在河南中西部的矿山中,像国安硅砂公司这样的企业不计其数。张海超说,这些企业大部分都是违法违规生产,几乎不注意劳动者的防护,但在过去的十几年里,却一直没有受到有效的监管和处罚。“原因何在?只有那些跟企业有千丝万缕的官员心里最清楚。”

  就国安硅砂公司而言,工人们从来没有看到它的采矿和安全生产许可。该公司成立于2001年11月份,却在2000年就开始生产。

  在2005年,君召乡国土所的两名干部,就因为包庇一家非法开采的企业,导致爆破时致一死一伤,而被追究刑责。这一死一伤者,也都来自晋爻村。

  乡领导郑学卿几乎在所有卖断协议上都签了字。在他看来,病人们应该感谢政府,而非上告。“政府拿公款补贴他们,已经是不妥了。”

  郑学卿说,他不否认这些病人都患了职业病,但事已至此,光咬住政府不放,政府也没义务和能力解决这么多人的问题。

  “他们可以搞搞养殖什么的,并没有哪个病人穷得揭不开锅。”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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