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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出事故看安全

  “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这是宋朝苏轼的名诗,意思是说,看不清庐山的真面目,只是因为身体在此山中看不远的缘故。但对于我们安全生产来说,却恰恰相反,在行业内的人看的很清,行业外的人却是如雾里看花,成了“不识安全真面目,只缘不在此行中。”

  日前,和一个朋友在闲聊,在讲到为什么还会发生这样多的生产安全事故时,他说:“事故之所以发生,不客气地讲,主要原因就是你们这些安监人员的不作为,或者是乱作为,发生事故后,就拿你们是问,逼你们工作做到位,只要你们工作做到位了,安全生产事故是不会发生的。”因为朋友是做警察的,所以我当即反问他:“为什么治安事件不断,甚至是恶性治安事件也时有发生,是不是就是因为你们不作为或者是乱作为,是不是是因为对你们缺少了问责呢?”至此,他才无话可说了,其实,持有象我的朋友这种观点的人不少。

  以前看过一个报道,讲的是在2005年两会期间,某媒体一篇《少死100人并不值得夸耀》的文章,引起许多人的关注和评论。文章中讲某代表团在召开的会议时,一位政府官员在介绍当地的发展成就时,把2004年的成绩历数了一遍,并把安全生产作为其中一条,加重语气说了一句:“我们去年少死了100人!”文章中说:“少死人”这句话,引起了在座一些人大代表的反感。有的代表表示,加强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政府必须和应该做好的本职工作,“少死人”不能成为官员夸耀的政绩,哪怕是死一个人,都应该愧疚和不安。文章在最后评论说:“少死人”的说法,与党和政府倡导的“以人为本”的理念完全背离。这篇文章的作者就可以归于乐观派,认为只要通过努力,不应该是“少发生事故”、“少死人”,而应该是“不发生事故”、“不死人”,那怕是死一个人,也是因为你安全生产工作没有做好,也应当愧疚和不安。

  产生这样的观点,不能怪人家,主要是因为他们对安全生产不了解,不知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复杂性,甚至是有的事故的不可预知性。这样的看法对安全生产工作影响是深远的,导致现在很多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容忍度越来越低。

  其实,世界上所有的国家都没有完全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只能是减少事故的发生,并且减少事故的发生也是需要一个过程的。所以,上面的观点是不对的,他们只是从结果来看安全,而没有从安全生产的过程来看安全,没有看到我们安监人员在监管过程中所做的努力和付出,没有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要知道,我国目前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还需付出坚持不懈的努力,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一些未知领域以及自然灾害的威胁,全体国民较低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以及安全欠账等历史原因,决定了我们暂时无法杜绝所有事故。尤其在经济需求增长、生产经营企业日趋复杂化的今天,安全工作的难度成倍增加。在这种背景下,“少死人”就是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安全生产工作努力的方向和主要的工作任务。正如前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所说:现阶段事故死亡在中国还是不能回避的,“关键是要努力做到少死人”。因此,作为安监人员,应叫响“少死人也是我们安全监管的政绩”。

  顺便说一下我们的安全生产事故问责,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不管是什么原因,就会引起很多人的围观和评论,就一定要有人担责任。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检查过了发生事故是渎职,没有检查过发生事故是失职,使安监人员天天胆战心惊、如履薄冰,导致很多人不愿从事安全监管工作,甚至影响到当地政府问责程序的启动,产生“平愤”式的问责,这也是有时候官员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被问责,被撤职,不久却又悄然复出的原因之一,很多是因为在此后的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被问责的人员并不应该担当这样的责任。

  为什么在警察管辖的范围内发生治安事件,警察很少被问责,交警查过后还发生酒驾甚至是醉驾,交警却不会被问责?这与我们的宣传工作做的不到位有关,与群众不了解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所以,下一步,应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力度,实事求是的告诉群众安全生产工作的持久性和复杂性,使群众明白,不能仅仅从事故看安全,而是应从安全生产的过程来看安全,以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为安全生产工作营造一个良好地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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