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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重视”为何总在“事故发生后”?

 位于新密市的河南航天烟花爆竹厂发生爆炸,附近多间民宅、厂房玻璃震碎。事故发生后,新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公安、消防、安监、卫生等部门积极抢救伤员,清理现场,防止再次发生事故。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5月14日《中国网》)

  等待“事故发生后”再“高度重视”,不仅是“放马后炮”,而且有推卸责任之嫌。

  诚然,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重视比不重视强,积极组织救援也能挽救回一定的人员经济损失,但是,相对于事故造成的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来说,“事后诸葛亮”式的补救收效甚微。就拿这次新密市的烟花爆竹爆炸事故而言,事故已经发生,悲剧已经酿成,人员已经伤亡,财产已经损失,代价沉重,再怎样“高度重视”,一些损失也是无法补救的了。

  当地政府如果真的“高度重视”的话,那就应该“高度重视”在事前,当“事前诸葛亮”,把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的力量用在日常安全检查中,排查问题,认真整改,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而不是平时“睡大觉”,等到事故发生了再来当“救火队员”。就这次爆炸事故而言,既然新密市相关部门在2011年8月就已将涉事烟花爆竹厂停产关闭,关闭状态下怎么会发生爆炸?“关闭”了就万事大吉了吗,平时有没有再进行安全检查,防止“偷偷开张”?

  无论是重大公共安全事故,还是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每一起事故发生之后,总见当地政府“高度重视”的高调表态,总见相关部门忙碌的“身影”。如此“高度重视”,与其说是“重视”,倒不如说是推卸责任,甚至是企图掩盖真相,人为地把伤亡人数和财产降低到最小,把事故影响减轻到最小,从而减轻事故的责任追究。与其“事故发生后”再“高度重视”,倒不如把“高度重视”落实到日常工作中,与其当“事后诸葛亮”,不如当“事前诸葛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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