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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燃放烟花引发的重大爆炸事故回放

  2010年2月26日晚19时59分,广东普宁市军埠镇石桥头村曾发生了一起因燃放烟花爆竹不当而引发的重大爆炸事故。造成23人死亡,4 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10.119万元。经省政府调查组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非法燃放烟花而引发的烟花爆炸事故,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现春节将近,燃放烟花爆竹高潮又至,这样的教训可要吸取。

  事故回放

  事故嫌疑人为军埠镇石桥头村村民杨俊树。杨家既是此次事故的肇事者,同时也是此次事故的受害者。在爆炸事故中,杨家失去了老母亲陈亚霞、最能干的六子杨俊茂以及勤俭持家的儿媳杨贝贝。

  当地村干部告诉记者,81岁的杨母陈亚霞一直跟随六子杨俊茂在深圳生活。由于父亲去世较早,杨家兄弟一直由陈亚霞养大。随着年龄的增长,老母亲的身体也一日不如一日,行动十分不便。因此,杨家兄弟对老母亲也是极为孝顺,照顾得很好。而记者从事发现场杨姓村民了解到,老六杨俊茂之死是因救老母时被炸身亡。

  母子双双被炸死门前

  村民称,当晚杨家在房前准备了很多烟花。村中很多男孩都聚在周围前来观看。放烟花时,行动不便的杨母坐在门前板凳上,看孩子们放烟花。而儿子杨俊茂则在距离母亲20多米外的地方摆设一张功夫茶桌,和请来的朋友一边看烟花,一边喝茶聊天。

  烟花射偏引起了人群骚乱,眼看年迈的母亲处在危险之中,老六杨俊茂立即起身扑向坐在凳子上的母亲,当他正准备抱起母亲逃离现场时,门前堆放的大量烟花被引燃发出震耳欲聋的声响,杨俊茂和母亲当场被炸死在门前。

  杨俊茂身家至少几个亿

  当地村民告诉记者,杨家最早是做面粉生意。“30年前,他们便在村里从事面粉生意,8个孩子都跟着父亲干,后来父亲去世后,他们几兄弟都到外地去创业,其中到深圳的人最多,而老六在哥几个中干得最好!”记者从一位知情者那里了解到,杨俊茂上世纪90年代在深圳华强北从事电子集成电路生意,有群众反映,杨俊茂还是深圳福田区某五星级酒店的股东,身家至少有几个亿。

  杨俊树曾被免村干部

  而据附近村民的介绍,已被警方认定为此次特大烟花爆炸事故的犯罪嫌疑人之一的杨俊树曾在村中担任过村干部,几年前因为村中一场火灾,被免职。“七八年前他曾在村西片担任村干部,发生了一场火灾,也是死了几个人,因此杨俊树被免职”。谁会想到几年之后,杨俊树因为烟花事故将自己家人和村邻炸死。

  杨家曾捐数十万修路

  石桥头村村口,竖着一块由石桥头村村委会修路筹建组竖立的“捐建乡道芳名榜”石碑,上面记录了杨家两次为乡亲修路的善举。第一次为1996年,已经有了一定经济基础的杨家发起捐资修路的号召,芳名榜显示这一次他们捐出5万元。而到了2007年,杨家再度发起铺设水泥路的号召,募集款项最后超过200万元,光杨俊树便捐了20万元。

  爆炸原因

  烟花射偏成导火索

  一位权威知情者对记者透露了事发过程:当晚,烟花开始燃放,吸引了大量的群众在杨家前的村道附近观看。数枚烟花升空后,突然有一枚烟花射到了约20米外的烟花堆放点。

  这枚射歪的烟花成了这场爆炸的“引子”。“不是一下子就引爆了全部(烟花),先噼里啪啦的有几次小的爆炸,突然一下子引发了大的爆炸。”

  爆炸冲击波造成了大量的人员伤亡,将杨家的楼房严重毁坏,烟花堆放点数厘米厚的水泥地面硬是被炸出了一个直径五六米的大坑。据透露,现场发现的死者衣服几乎全部消失。

  烟花公司4人被逮捕

  据揭阳市安委会通报的信息显示,汕头市潮阳区家家乐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潮南经营部有关人员颜胜武、郑作龙、郑汉坚、陈汉春等分别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或非法经营罪被依法逮捕;陈晓生、刘海涛、林林池、陈进元、郑浩义、郑国桐、郑汉良等分别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或非法经营罪,目前在逃,正在追捕。

  杨俊树、杨俊生、杨克勤、颜映标等4人在事故发生后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已被取保候审。杨俊茂,非法购买并燃放A类烟花(礼花弹),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追究其个人的刑事、行政责任。

  普宁市、揭阳市政府作检查

  另外,普宁市、汕头潮南区的公安机关和行政部门有3名责任人员已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另有9人分别受到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撤职等纪律处分。

  通报还称,责成普宁市政府向揭阳市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责成揭阳市政府向省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责成潮南、潮阳两区政府向汕头市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处理清单

  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黄江发(普宁市公安局军埠镇派出所民警)

  黄永健(军埠镇副镇长,兼任石桥头单元的单元长,挂钩联系石桥头村有关工作)

  魏枝南(汕头市潮南区安全监管局监管二股股长)

  纪律处分

  郑灿坚(汕头市潮阳区供销社主任、供销社党总支部书记),行政记大过

  吴东升(普宁市公安局军埠镇派出所副所长),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

  赖培鑫(普宁市公安局治安管理股副股长),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

  杨文元(普宁市公安局副局长),行政记过

  杨楚民(石桥头村党总支部书记、治保主任),留党察看一年

  吴楚强(汕头市公安局潮阳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三中队队长),行政记过

  廖俊镇(汕头市潮阳区安全监管局监督管理二股股长),行政记大过

  曾昭明(潮南公安分局陈店镇派出所民警),行政记过

  郑金水(任汕头市潮南区陈店工商所副所长),行政记过

  更多资料请点击:事故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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