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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悲情故事寻找亮色

  目前,《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草案》正在审议阶段,远在福建打工的湖南农民工关仲旭正在热切关注《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草案》能否为他成功维权增加砝码。

  张海超“开胸验肺”刚刚过去1年后,关仲旭就不得不“穿刺验肺”。与张海超不同的是,关仲旭向疾控中心申请职业病诊断,并被确诊为矽肺三期。然而由于用人单位对诊断结果有异议,疾控中心要求关仲旭到医院进行支气管镜或肺穿刺活检病理检查,以排除患肺结核、肺癌的可能。2010年9月,关仲旭不得不接受了肺穿刺活检手术,最终的病理报告结论为符合肺尘埃沉着症。

  专家认为,“穿刺验肺”与“开胸验肺”一样多余,是不是矽肺,拍胸片就足以诊断。

  在现实中,从职业病鉴定诊断,到工伤认定,再到损害赔偿,一般需要花费3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尽管被证明存在过错,用人单位也往往将赔偿时间拖到最后。农民工是弱势群体,文化程度不高,经济拮据,过高的维权成本让他们的维权之路走得异常艰难。因此,比“开胸验肺”和“穿刺验肺”的搏命式维权更让人心酸的,是大量的职业病患者或者不知道自己患上了职业病,或者因对维权的艰难心生畏惧而干脆放弃。更可悲的是,一些维权者未等见到曙光就在绝望中去世。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所长李涛在一次会议上透露,2010年卫生部组织进行的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健康状况调查表明,农民工职业病发病人数占总发病人数的80%以上,农民工是职业病高发群体。

  患职业病本来就是一种不幸,而对农民工来说,维权之难又为这种不幸增加了一分悲凉。那么,对于农民工维权来说,是否除了悲情故事再无其他?其实,我们还可以为这些悲情故事寻找一些亮色。

  10月31日,备受关注的《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草案》已经进入第二次审议稿阶段。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黄乐平介绍,《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草案》主要有以下亮点:一是将之前的“负责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的部门”的条款,明确表述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二是新增“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需要了解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时,可以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现场调查,用人单位不得拒绝、阻扰”。三是建议对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建设项目施工许可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擅自批准建设项目或者发放施工许可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记过直至开除的处分。虽然这些规定还有不尽如人意之处,但是不能否认有关法律法规正在朝着更加规范的方向发展。

  各地也在努力进行一些尝试。一些地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工作场所配备防护设施及改变作业方式作出了明确规定,例如山西省近日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全省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通知》,规定今后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须同步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验收未通过的,煤矿不得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安监机构在机构职能调整后加大了对职业病高发场所的监督和检查力度,促使企业做到从源头防护;部分地区也对农民工加大了关于职业病防护的宣传力度。

  张海超、关仲旭等人虽然经历了艰难的维权历程,但是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中国农民工的维权意识逐渐增强。他们的行动是在维护他们自身的利益,并同时对其他农民工维权带来积极的影响。

  根据媒体报道,张海超在获得赔偿后,除了积极治疗外,还在全国各地积极奔走,寻找并救助患尘肺病的农民工兄弟。他在网上开了博客,公布了自己的联系方式以方便患病农民工咨询;他当上了由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等组织发起的“大爱清尘·寻救中国尘肺病农民兄弟大行动”的志愿者,经常到河南各地查访处于死亡边缘、缺失救助与关心的尘肺病患者。

  同时,一些公益组织开始关注患职业病农民工,在单个农民工维权的道路上,他们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令人感到高兴的是,新生代农民工开始意识到职业病危害的严重性。根据本报今年年初在全国一些地区所做的调查,一些新生代农民工开始关注工作场所的安全和防护问题。由于不像父辈一样承受沉重的生活压力,加之劳动力出现一定程度的短缺,他们可以在一定范围内选择安全性较高、对健康危害较小的行业。他们的这一选择既可实现对自身的保护,也必然间接促使高风险行业企业加强安全防护,从而进一步降低职业病发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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