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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三环内烟花爆竹销售点必配水桶

临时销售点旁的消防水桶

2月10日,成都市2011年春节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开始搭棚布点,全市776个临时销售点位上,都必须配备装有300公升水的消防水桶。全市烟花爆竹统一销售从1月30日正式开始,市民可就近到橘红色小帐篷内购买烟花爆竹。

点位上必配消防水桶

10日上午10点,武侯区栖霞路口,临时销售点的橘红色帐篷已经搭好,帐篷内码放着各色花炮。帐篷上挂着醒目的提示:“请远离帐篷50米以外燃放”。一个装满水的消防桶“守候”在帐篷外面。

“这个是今年的新规定,桶里可以装300公升水。”负责全市烟花爆竹批发销售的李作林介绍说,今年烟花的数量和品种增加了三成,新增的组合礼花升空后将会有不错的效果,烟花生产地为江西、湖南等地。

全市设776个临时销售点

成都市安监局工作人员花松林介绍说,去年成都市五城区(含高新区)共设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784个,今年设点776个,比去年减少8个。在今年的776个烟花爆竹销售布点中,限放区域内即三环路内设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562个,其中有少部分分布在一环路内;非限放区域(三环路外)设烟花爆竹销售点214个。

今年的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仍然采用橘红色的帐篷,实行统一编号。帐篷采用防水防火材料,帐篷内照明必须是防爆灯或应急照明装置,在摊位上必须悬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以及成都市安监局监制的黄色的菱形封签和白色的圆形封签。

春熙路宽窄巷子等地禁放

从1月30日至2月17日,即农历腊月二十七到农历正月十五这段时间内,市民们可以在所有临时销售点内买到烟花爆竹。从农历正月十六开始,没有卖完的烟花爆竹将统一回收储存,确保安全。

根据市公安局规定,三环路以内地区,除农历除夕和正月初一全天能够燃放外,正月初二至初六和正月十五当天,仅在7时至24时可以燃放,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天府广场、火车北站广场、春熙路、红星路二段、文殊坊、宽巷子、窄巷子等场所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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