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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爆炸,一场特权烟花惹的祸

广东揭阳普宁市“2·26”烟花爆炸事故现场已基本清理完毕。据广东省应急办介绍,截至2010年2月28日上午9时,事故已造成21人死亡(现场清理出13具尸体、8人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48人受伤(其中危重症6人)。目前,两名涉嫌肇事人员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肇事责任人已先行交纳事故处理费800万元(2月28日中新社)。

在笔者看来,这是一起交织着复杂因素的人祸,其中我们能够看到权力的魅影,能够看到富人的狂悖。且看2月28日《信息时报》报道的两个细节:

一是,往年杨家在元宵节时便会买来大量烟花爆竹燃放,去年其家族中更新添有男丁(生了男孩子),按照当地习俗需回家履行风俗,于是购买了超过10万元的烟火囤积在家中,打算大肆庆祝,谁知却酿成大祸。这就带来了疑问,杨家储蓄这么多烟火,何不见监管部门积极介入,有效管理?还有,杨家年年放烟花,既然并非第一次,监管部门躲哪里去了?

二是,肇事者杨俊树今年50多岁,家中共有兄弟8人,其排名第二,曾在普宁市军埠镇石桥头村担任党支书兼村主任,几年前曾因村里的一宗火灾而被撤职。已有前车之鉴,杨俊树为何不引以为戒?这种骄纵来自何处?如此有恃无恐是否源于强大的家族势力?还有,当地监管部门为何不紧密严盯?是顾忌杨家财大势大,还是平时就与杨家眉来眼去、如膝似胶,因此在监管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据悉,目前,杨俊树及其侄子杨克勤2名涉嫌肇事人员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肇事者亲属已交纳事故处理费用800万元。应该说,交纳800万元处理费名正言顺,但这从侧面上验证了杨家富甲一方,更使人纳闷的是,此举有意无意地释放了一种信号,即相关部门完全把责任转嫁到了杨家身上,因此处理费应由杨家埋单。只见杨家责任,不见监管部门,公平合理吗?

悲剧一再复制,并且许多时候总以相同的方式复制,此是最可悲之处。近年来因烟花而带来的事故可谓多矣,为何不能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在烟花燃放方面也不缺少法律法规,但为何不被有效践行?

《动物庄园》有一句众所周知的名言:“所有的动物一律平等,但有的动物比其他动物更平等。”借用这句话,可以说,反刍普宁爆炸,事故原因是非法燃放烟花,那么,杨家为何能够将非法燃放烟花的行动得逞呢?除了杨家责任之外,没有监管责任吗?可以断言,杨家特权的背后是因为有人放任杨家享有特权,让其比“其他动物更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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