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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毅中回答全球广播新闻社记者的提问

[全球广播新闻社记者] 我认为中国生产安全事故之所以频发,是因为中国没有充分地发挥工会的作用,因为工会可以促使企业来真正地保护工人的安全,中国为什么不允许工会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呢?


[李毅中] 《安全生产法》规定,我们的从业人员有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同时规定,当从业人员知道作业场所有重大隐患并危及生命的时候,他们有不进行作业的拒绝权,而业主和企业方不得对他进行打击报复。《工会法》规定,在中国境内,无论任何企业,都应该建立工会组织。工会组织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首先要维护职工的生命权。所以,中国有关法律在这方面的规定是基本健全的。
从执行情况看,特别是近2年,安全生产成为全党全社会关注的热点,我们企业的职工、从业人员,他们在履行自己的合法权益方面大大地向前前进了一步。我们的大中型企业都有职工代表大会,业主和经营管理层要向职工代表大会汇报工作,安全生产是内容之一。就是在一些小煤矿,我下去督查调研特别注意这个问题,不少小煤矿也建立了工会组织,比如贵州省六盘水市,所有的小煤矿都建立了工会组织,我还到他们矿上看了一下,工会工作开展得还是不错的。全国总工会很重视这项工作,正和我们联合推广贵州六盘水市的经验。
存在的问题主要有2个。一是要大力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而这方面,尤其是我们的农民工安全意识确实薄弱,他们原来的文化层次低,不少农民工没有经过正规的培训,这方面我们要加大力度。前不久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民工工作的意见》,涉及到我们安全监管总局的有2条:一条是要督促业主和工人,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第二是必须上工伤保险,高危行业还必须上意外伤害险等等,保护他们的权益。
第二个问题是,在一些小煤矿,或者说还有相当一部分小煤矿,还有一些合资企业、外资企业,没有建立工会组织。据我了解,全国总工会也正在做这方面的工作,按照《工会法》要求建立工会组织,来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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