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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凤阳爆炸事故:目击者称电线起火导致爆炸

中新社凤阳6月22日电 (成展鹏) 2009年6月22日上午,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孙华山在安徽省副省长黄海嵩、滁州市委书记韩先聪等陪同下,前往凤阳县中医院和凤阳县人民医院看望并慰问此处爆炸受伤的伤员。

孙华山要求医务人员发挥连续作战精神,千方百计、全力以赴、不惜一切代价救治伤员,尽量把工作做细,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做好伤员家属的抚慰工作。

21日3时17分,位于安徽省凤阳县大庙镇境内的凤阳晶鑫矿业有限公司厂区内发生一起爆炸事故。已造成16人死亡、43人受伤(其中3人重伤)。

据爆炸地现场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目击者透露,此次事故源于电线起火导致爆炸。他说,厂办公楼一层靠西的一间办公室起火后,知道办公楼内存放炸药的管理人员立即逃了出去。而就在此后的数分钟内,有些工人甚至还相互吆喝着奔向办公楼试图去救火。工人们根本不知道里面藏着炸药是导致此次事故人员伤亡惨重的重要原因。

他说,前几天还看见拉进了一车货物存放在办公楼内。但是并不知道是什么物质。据现场人员估算存放在晶鑫矿业有限公司办公楼内的炸药估计在20吨左右,目前该说法未得到证实。

记者随后采访了多位在此次事故中受伤的工人,他们均表示,根本不知道办公楼里面有炸药,因为这个厂生产用不上炸药。那么这些炸药从那里购买、为何藏于此处,并用于何处?目前尚无调查结果。

据悉,发生爆炸的凤阳晶鑫矿业公司是2004年4月18日成立的一家私营企业,位于凤阳县大庙镇,法定代表人曹培俊,业务范围是加工、销售石英砂,年加工石英砂四万吨,年销售400万元左右。目前,该企业主已被警方控制,其儿子已于21下午投案自首,现警方正在审讯中。

经有关部门初步认定,这家企业只是一个石英砂生产加工企业,并非采矿企业,不需要民爆器材,其储存的炸药属于违法私藏,是明显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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