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娱乐场所内设置的包间、包厢必须安装面积不小于0.2平方米的透明窗口、营业性演出场所的疏散出口和疏散走道的最小净宽度均不应小于1.40米、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台阶,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北京市昨天发布的7个“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规范对管理细节的关注让人印象深刻。
昨天,北京市商务局、文化局、园林局同时发布《北京市商场、超市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北京市营业性演出场所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北京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北京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等7个安全管理试行规范。
“人员密集的消费性娱乐场所,是安全生产工作最令人担心的地方。”北京市副市长陆昊昨天在北京市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规范发布会上表示,要建立长效的安全生产机制,首要的是做好基础工作。
“《规范》突显对细节的关注,基础工作靠的就是细节。”北京市文化局局长降巩民对记者说。
记者发现在《北京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管理规范(试行)》中,有这样一段明确的表述: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台阶、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疏散指示标志应设在门的顶部、疏散通道和转角处距地面1米以下的墙面上。
据介绍,7个《规范》中凡是涉及到疏散通道和出口的都同时做了严格的数字规范,无论针对商场、超市还是电影院、公园,都首次对经营面积和顾客的人数关系进行了研究并做出了明确规定。
这7个《规范》将于春节前后2个月内试行,2005年3月24日起正式实施。
“安全细节”摘登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影放映单位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台阶,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阻塞,不得安装固定的封闭门窗栅栏。
营业性演出场所的疏散出口和疏散走道的最小净宽度均不应小于1.40米。电影放映单位的疏散出口的门内、门外1.40米范围内不应设踏步,且门必须向外开启,并不应设置门槛。
卡拉OK厅及其包间内应当设置声音或者视、像警报,保证在火灾发生初期,将各卡拉OK房间的画面、音响消除,播送火灾警报,引导人们安全疏散。
娱乐场所内设置的包间、包厢,应当在房门上安装高度适宜、面积不小于0.2平方米、能够展现室内整体环境的透明窗口,不得设置内锁和套间、卫生间;设置长明灯,不得设置可调灯光。
电影放映单位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应当设置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疏散指示标志应当设在门的顶部、疏散通道和转角处距地面1m以下的墙面上,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宜大于20m。并在疏散走道的地面上设置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保证疏散指示标志明显、连续。疏散用的应急照明,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照明供电时间不得少于20min,应急照明宜设在墙面或顶棚上。疏散观众的楼梯、通道、场门应安装事故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其事故照明供电时间不得少于20min,照度不低于1Lx。
电影放映单位各放映场次之间,必须有20分钟以上的间隔时间。各电影放映单位在营业时,不得超过最大容纳人数,不得增设临时座位等服务设施。
公园管理机构应按照《公园设计规范》规定的游人容量接待游人。在公园、风景名胜区正常开放时要派专人随时掌握入园的人流量,确保游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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