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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合同法实施 代表:企业才是弱势群体

  • 发布时间:2008年02月02日
  • 作者:陈红艳 文安 吴璇 张英姿 陈琦钿
  • 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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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国家强调保护弱势群体。但我觉得最弱势的是企业,特别是我们国有企业,真的很弱势!”1月21日上午,人代会分组审议讨论,省人大代表、广州建筑集团董事长侯永铨一开口就大吐苦水,连称企业成了弱势群体。
侯永铨说:“本来企业跟民工之间 有合约,但民工不管你,他要走,你也管不了他。这算不算造成企业损失?民工要不要赔偿?企业炒民工要赔偿,但是他炒企业,就可以不受任何限制!他不用赔偿你,而我们整个工程就被拖了!我觉得,所谓的‘弱者’,实际上是企业!”
“ 新法里,解雇员工这些条款也有一些很极端的,比如说‘犯错误’。实际情况是,有的员工在这个位置上,也没犯什么错误,但也没干出什么成绩来。对于这类员工,新劳动法是没办法解决问题的。”来自越秀城建的冯代表说,“一个企业对员工调动、干部轮换是很平常的事。但是在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就会遇到很多困难。你要改变他的岗位,有的就要求先给赔偿。新劳动法出发点是保护弱势群体,但在实际运作中,企业成了弱势群体。这种情况若发展下去,我想会出现恶性循环。很多岗位,我可用可不用的,我就不用,有些企业在成本上会考虑,最后的结果是就业的岗位越来越少,对很多劳动者来说,这并不是一件好事情。”
她希望人大能关注这些问题,出台一些操作性的实施办法,保护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利益。
列席人员、著名粤剧名家倪惠英表示:“新法整体是好的,但在实施中,确实还存在一些问题,建议地方尽快出台和地方相适应的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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