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行业频发投诉:农民工受伤后不能享受正常工伤待遇
要不是52岁的工友徐应能从脚手架上摔下成了植物人,构成二级伤残却没有伤残津贴,仅一次拿到45万元意外伤害赔偿,杨兵等16位农民工还被蒙在鼓里,以为施工单位与自己签订的是劳动合同,缴纳的是工伤保险。10月18日,杨兵等人投诉到沈阳市铁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要求单位赔偿徐应能工伤待遇,并与16人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补缴工伤保险。
杨兵等人的遭遇不是个案。近年来,辽宁各市劳动监察部门多次接到用人单位谎称“意外险”就是“工伤险”,致使农民工享受不平等工伤待遇的投诉。其中,建筑、采煤等高危行业尤为突出。《工人日报》记者采访发现,用人单位为节省成本,用“意外险”替代“工伤险”的事屡见不鲜。
一次工伤少拿待遇91万元
去医院看过徐应能后,杨兵仍心有余悸。“当时我就在旁边,如果自己操作失误,可能躺在病床上的就是我。”当他听徐应能妻子说因为徐应能签订的是劳务合同,少拿工伤待遇91万元时,他感到非常心寒。
今年3月,杨兵和16个老乡到沈阳市铁西区某工地工作。协商下,施工企业同意与他们签合同,缴纳工伤保险。这让杨兵等人感到非常高兴。有几个人签完劳务合同后,还复印下来,并留存了照片。徐应能出事后,杨兵才发现企业所说的“工伤保险”就是在某保险公司买了1年的“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徐应能本应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残疾退休金、工伤医疗补助金和护理费共计118万元,还有每月领取伤残津贴5100元直至领取养老金(55岁退休,领取3年),如今却只能拿到45万元的意外伤害赔偿。
沈阳大全律师事务所律师邢燕说,劳务合同是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为了保护劳动者,劳动法给用人单位强制性地规定了许多义务,如必须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而劳务合同的雇主一般没有上述义务。因此,签劳务合同不缴工伤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险并不违法。
《工人日报》记者采访了辽宁沈阳、抚顺、铁岭三市60位建筑、采煤行业农民工,43位签订的是劳务合同,16位没签任何合同,缴纳正规工伤保险的仅有1人,交人身意外伤害险的有38人。沈阳市劳动监察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用“意外险”代替“工伤险”的建筑、采煤行业用人单位占六成以上。
用人方偏爱高性价比意外险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缴存的工伤保险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2.0%(根据行业风险分类设定)。工伤保险的缴费并不高,为何企业用意外险替代?
沈阳大全律师事务所律师邢燕分析说:“一方面,工伤保险不能单缴,必须和其他社会保险一起缴成本高,而意外险保费低。另一方面,工伤意外事故发生几率低,意外险‘性价比高’让许多单位存有侥幸心理‘鱼目混珠’。”
抚顺市某煤矿井下作业一队队长刘兴旺给记者算了这样一笔账:一个月薪6000元的井下爆破工,单位每月工伤保险应缴存120元,而要一起缴纳的医疗保险480元、养老保险720元、失业保险120元,共计1320元。一人每月多缴存1440元,整个矿如果雇农民工50人,一年下来就要86.4万元。而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按一年保费50元计算)仅为2500元。“这样的买卖,哪家用人单位不动心呢?”
“性价比高”让意外伤害险更受用人单位青睐。大连市甘井子区某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员邓长顺说:“企业把安全劳动生产当作头等大事,安全培训、警示教育几乎天天都有。正规企业工人只要按照规程操作就不会出现工伤,更别提重大事故造成四级以上伤残的情况。意外伤害险按伤残等级赔付,十级伤残赔付10%,九级伤残赔付20%,以此类推,一般都能拿到几万元,农民工图省事,基本都会默许。”
此外,社保异地转移、续接难让许多农民工选择了意外伤害险。四川籍农民工高海在沈阳某工地入职时,用人单位曾与他商讨过是否要签合同和缴纳社保的问题。想到到手的钱会少三分之一,加上自己在工地工作的流动性,社保跨省转移费时费力,他主动提出可以不缴社保,但是要有意外伤害险。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有这种类似要求的农民工不在少数。
缴纳工伤保险是义务
“缴纳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不是员工福利”,大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农民工维权律师王金海说。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由此可见,任何用人单位,无论出于什么目的及理由,均不得免除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的责任,因此,人身意外保险不能替代工伤保险,只是可以作为工伤保险的补充。
辽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王磊则认为,企业图小利而吃大亏的例子不少,依法缴纳工伤保险也对企业有益。“意外伤害险一般最高赔付50万元,一旦工伤严重,农民工打起官司,企业要赔付全部的工伤待遇,而不是减去意外伤害险的赔偿。其实,企业这样做得不偿失。而如果依规缴纳了工伤保险费,这笔钱就由国家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邢燕提醒农民工,一旦发现企业没有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可到相关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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