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爆炸材料销毁处理制度
1、爆炸材料库管员在测阻过程中,要严格按矿有关制度进行,测出阻值不合格的雷管及出厂有质量问题后做好编号记录(如脚线破皮、雷管变型、锈蚀等)。认真做好退库雷管的复测工作,并严格检查雷管脚线、管体是否有损伤,复测电阻不合格、脚线有损伤、管体有压伤损伤雷管,抄号后按报废处理,并做好记录。
2、报废雷管和合格雷管不允许混合存放,报废雷管应装入专用箱内并上锁。
3、库管员要定期向爆炸材料计划员报告报废雷管的数量;爆炸材料计划员按规定数量汇总报告供应科分管副科长进行报废。
4、待报废雷管批准后应按时(爆炸材料生产厂商的供应日)升井并装入专用木箱内。箱内应有有效的防震措施:用干锯末充实,并装钉牢固严密后贴上封条,按规定手续交生产厂商,并保存相关手续。
5、爆炸材料计划员要按规定将和供应商的交接手续存档,并妥善保管。
第五节 爆炸材料发放、清退制度
1、爆炸材料使用单位根据当班生产任务、爆破工作量和消耗定额提出爆炸材料的品种、规格和数量计划,填写城郊煤矿爆炸材料领退单,经带班队长(或带班队长授权的班组长)审批后盖施工单位工章。领退单送达通风队的时间:早班为6 : 40前,中班为15 : 10前,零点班为23 : 10前。由于通风队安排不当影响生产,由通风队承担责任,由于领退单送达较晚影响生产,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如综采面、综掘头遇到断层需爆破时,施工单位至少提前一个班通知通风队,并填写爆炸材料领退单,由通风队安排爆破工。
2、爆破工接到使用单位的爆破材料领退单后,必须审查单据填写是否合格,若不合格及时退回,由施工单位重新填写,由此造成的影响由施工单位承担,每次对责任人处罚100元。审查合格后由爆破工填写实领炸药、雷管数量,并签上本人姓名和具体时间(采用24小时制,如8:20、17:45等格式,下同)。爆破工携带爆破资格证和经跟班队长(或跟班队长授权的班组长)签章后的领退单,与领药工一同到爆炸材料库领取爆炸材料。领药工必须是使用单位跟班队长(或班长)指定的专人。
3、爆炸材料库库管员接到领退单后,应首先审核爆破工签字、爆破工本人以及爆破资格证,三样必须相符,然后按单据上填写的实领品种数量发放雷管、炸药。爆破工领到雷管时,首先核对各段雷管数量、检查雷管外观是否有破损、雷管上的打号是否为本人的编号等,确认无误后装入自己携带的雷管箱内并上锁。再和领药工检查核对炸药质量和数量(领药工协助爆破工检查核对),确认无误后装入由领药工保管的炸药箱内,并由爆破工上锁。雷管箱和炸药箱钥匙均由爆破工保管。最后由爆破工亲自用刻有保卫科备案的印章在库管员的台账上盖章,确认所领爆炸材料无误。此时,一次爆炸材料领取程序结束。
4、爆炸材料领好后,雷管箱和炸药箱应该都是锁好的,并且钥匙和领退单均由爆破工保管。雷管箱由爆破工亲自背到使用地点,炸药箱在爆破工的监护下由领药工背到使用地点。到达使用地点并确认箱子和锁的状况均完好后,由爆破工看护爆炸材料箱(领药工协助看护),爆破工在征得跟班队长或班长的同意后可以装配起爆药卷。
5、装配起爆药卷只能由爆破工在安全可靠的地点亲自完成,然后可按规定进行装药,装药工作完成后,爆破工必须在施工单位负责人(或授权的班组长)监督下,将剩余的所有爆炸材料收拾干净,进行清点,确认无误后分别存入炸药箱、雷管箱并上锁。在装药爆破过程中,爆破工必须时刻监护着雷管箱和炸药箱,特殊情况下,在确保上锁后可交由施工现场负责人(跟班队长、班组长等)指定的人员看护。
6、如本班需再次爆破作业,则重复上述相关工序;若确认本班不再爆破作业,则以上工作完毕后半个小时内,当班跟班队长(或跟班队长授权的班组长)必须在爆炸材料领退单上按实耗数量当场签上本人姓名和具体时间。
7、需退回的爆炸材料都必须在爆破工的监护下分别放入炸药箱、雷管箱并都上锁,钥匙和领退单仍由爆破工保管。爆破工携带雷管箱监护领药工运送炸药箱到爆炸材料库办理退库手续。
8、办理退库手续时,爆破工首先向库管员出具领退单,库管员核对领退单上的实领数量、实耗数量、跟班队长或班长签名、签字时间,核对签名与本人照片等项目,全部无误后,在领药工的监护下吩咐爆破工打开炸药箱和雷管箱,进行清点并收回剩余的爆炸材料。上述手续正确完成后,由爆破工监护,库管员分别在领退单和“一炮三检”本上签上本人姓名和具体时间,签字后的领退单和“一炮三检”本分别由库管员和爆破工保存。此时退库手续完成。
9、井下所有使用爆炸材料的单位都必须严格遵守上述领退程序,发现任何一个环节或手续不完善、不规范,由库管员立即向调度室、供应科汇报,由调度室及时调查处理。
10、爆炸材料库内,为爆破工个人存放的已经打号的雷管必须专人专箱并上锁。所有雷管箱的钥匙应统一挂在库房通道内并且从栅栏外能看到的显眼位置,并标明雷管箱号和所属爆破工的姓名。为爆破工取雷管时,每次只能从牌板上取下一把钥匙、打开属于爆破工本人的雷管箱,取出雷管后立即上锁,钥匙挂回原处。
11、施工单位跟班队长必须在领退单上签字;多头掘进时,必须至少有一个掘进头是跟班队长签字,其它掘进头和零星地点可由班组长签字。凡是在爆炸材料库没有备份的签字都要经过调度室同意。
12、当班采掘工作面无爆炸材料消耗时,严禁雷管现场交接班,只有在征得调度室同意后允许炸药现场交接班(当班交下班),但必须由当班爆破工、当班领药工先和当班跟班队长(或经跟班队长授权的班长、组长)当面清点数量后并加锁,办理现场交接手续,当班跟班队长(或经跟班队长授权的班长、组长)必须在当班的领退单上签字认可,交下班装有炸药的箱子由当班跟班队长再和下一班跟班队长(或经跟班队长授权的班长、组长)办理交接手续。炸药箱由当班的跟班队长(或经跟班队长授权的班组长)指定专人看管。当班爆破工和领药工一同到爆炸材料库与下班爆破工和领药工办理交接手续,钥匙在药库交下班爆破工。禁止出现当班交下班一部分炸药,退库一部分炸药的情况发生。
13、特殊情况下,同时征得调度室、安检科和通风队值班人员的同意,可以不同地点间调剂使用雷管。程序如下:
若A地点当班雷管不够用,而当班临近的B地点雷管有剩余,应由A地点跟班队长(或经跟班队长授权的班长、组长)电话向调度室提出申请,经调度室同意后,由B地点当班爆破工携带雷管到A地点,并亲自做起爆药卷、装炮眼,由A地点爆破工连线爆破。结束后由A地点跟班队长(或经跟班队长授权的班长、组长)在B地点爆破工的领退单上签上本人姓名、具体时间和雷管数量。
14、井下领取爆炸材料必须是爆破工本人。东翼和北翼爆破工作地点有变动时,通风队值班队干必须提前半小时通知调度室,由调度室立即通知爆炸材料库。通风队、爆炸材料库要有接通知记录(通知人员要报姓名),记录清楚通知内容、通知人姓名、通知时间等。库管员应对爆破工本人、爆破工照片以及证件进行核对,无误时才能按规定发放。
15、爆炸材料退库一般不应超过当班班后3小时。遇特殊原因,使用单位必须提前向调度室、安检科、通风队汇报。库管员一旦发现超时,应立即汇报调度室、安检科、通风队,并由调度室调查后,做好记录交生产科存档。
16、爆炸材料专用箱必须妥善保管,不准坐在药箱、雷管箱上或挤压药箱、雷管箱,严禁炸药、雷管混装、严禁碰撞挤压,雷管箱由爆破工保管,炸药箱由使用单位保管。每个爆炸材料库应经常备有10个以上炸药箱和2个以上雷管箱。井下单位领取药箱必须由跟班队长签字,以旧换新,事后办理相关手续。
17、在不影响正常发放工作的情况下,爆破工有权向库管员询问本人的雷管使用及库存情况,如有问题,应立即向通风队值班队干和安检科汇报,由安检科值班人员当班调查清楚。经过供应科允许,通风队队干有权检查与爆破工有关的爆炸材料库存台帐。
18、施工区队已经确定某班不爆破,或根据生产需要,爆炸材料消耗变化较大时,应提前一天通知通风队,以便合理安排爆破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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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爆炸材料库管员在测阻过程中,要严格按矿有关制度进行,测出阻值不合格的雷管及出厂有质量问题后做好编号记录(如脚线破皮、雷管变型、锈蚀等)。认真做好退库雷管的复测工作,并严格检查雷管脚线、管体是否有损伤,复测电阻不合格、脚线有损伤、管体有压伤损伤雷管,抄号后按报废处理,并做好记录。
2、报废雷管和合格雷管不允许混合存放,报废雷管应装入专用箱内并上锁。
3、库管员要定期向爆炸材料计划员报告报废雷管的数量;爆炸材料计划员按规定数量汇总报告供应科分管副科长进行报废。
4、待报废雷管批准后应按时(爆炸材料生产厂商的供应日)升井并装入专用木箱内。箱内应有有效的防震措施:用干锯末充实,并装钉牢固严密后贴上封条,按规定手续交生产厂商,并保存相关手续。
5、爆炸材料计划员要按规定将和供应商的交接手续存档,并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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