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事故”暨安全风险奖惩考核办法 |
作者:jjh-chf 日期:2012-2-14 9:15:00 |
“零事故”暨安全风险奖惩考核办法 为持续深入开展“零事故”活动,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全员的安全意识,提高全员危险预知能力和现场危险处理能力,以车间、班组“零事故”促推公司创“零事故”业绩,构建预防型、参与型的企业安全文化,向实现零事故、零伤害、零隐患的最终安全目标迈进,根据化医集团《关于印发2012年安全环保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化医司[2012]1号文)及公司2012年元月13日安委会会议要求,特制定本“零事故”暨安全风险考核办法。 一、“零事故”的定义 本考核办法中称的“零事故”是指生产安全事故为零,具体包括生产(工艺)事故为零、设备事故为零、火灾事故为零、爆炸事故为零、轻伤(含中毒、窒息)及以上伤害事故为零、污染和重大泄漏事故为零及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为零。 二、安全风险的定义 1、根据企业各类人员承担的职责和安全生产风险责任大小缴纳个人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 2、本年度安全生产保证金,将根据各岗位人员因工作变动,职责和安全生产风险责任由此而变化的作个别调整,自变动当月起按照现岗位标准重新确定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额度,由所在单位报技安处及时调整。如属增加补缴的,则缴公司财务的收据复印件交回技安处备案。 三“零事故”暨安全风险奖励条件 1、全公司条件:从 2、二级单位条件:从 3、工段(班组)条件:从 4、班(岗位)条件:从 5、员工个人条件:从 四、“零事故” 暨安全风险 |